吳院長 wrote:http://tw....(恕刪) 看腳臭不臭?當然可以穿拖鞋,但是如果腳臭到讓同學聞到,那就識相點,不要穿(這就好像有些人感冒,有人的地方就戴上口罩,是一種公德心)當然學校也可以這樣腳臭的不可穿,沒腳臭的可以穿如果這樣就要每個都做上記號了最後變成有羞辱到那些腳臭的人為了那些腳臭的人不被羞辱,所以就不做記號規定大家都不能穿拖鞋
max.hsu wrote:叫那間大學不要再做秀...(恕刪) 站在跟學生相反的立場,那這不是反宣傳?!max.hsu wrote:假如那間很龜毛大學,...(恕刪) 如果是請類似名人來宣傳,才真的是搞噱頭!但照你說的,林志玲來就不會穿拖鞋,那穿拖鞋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