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恕刪)
與其說你所謂的制止點
不如說這事件有5~6分鐘
那小孩的監護人(大嬸)可以出面制止小孩騷擾的舉動
但她有嗎?
什麼時候開始這種的責任竟然掉到一個"路人"身份的樓主身上
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
1.如果這小孩會表達,會上網,你覺得他會怎麼寫這位"叔叔"?? (再者,事情經過,說不定也不完全如此)
然後再一堆人跟著罵這位"叔叔"嗎?
2.這位小孩的家長從頭到尾都沒出現,不曉得大家怎麼可以形容到這般?
3.這篇文章,很多人可以唸給自己的爸媽聽聽,說不定你爸媽說你小時比這小孩還糟十倍
可能很多人連叫人家"叔叔"的禮貌都不會,去偷拿鄰家的東西或好吃行徑更有過之無不及吧
4.有人還對五歲小孩講到法律,我聽到真有點想哭~
5.這件事從頭到尾至少有2~3個節點,可以防止事情演變到此,但樓主卻情願什麼也不作
也不願當面反應(後來大嬸不是出現了嗎? 是年紀太小不交涉?年紀太大也不交涉?)
反而上網來抱怨家長,大嬸和"白目"小孩;會不會太"鄉愿"?
hl805hsp wrote:
其實很多60歲以上的人,視力是不到0.5 (如果你有注意到自己爸媽的視力檢查的話)
加上可能這位大嬸覺得自己孫子可愛到爆,又沒聽/看到樓主有啥反應,想說應該OK
就像有些人覺得自己的貓狗超可愛的
不曉得有些人被別人貓狗碰到或舔到,內心是很厭惡的
明明可以適度用幾句語言溝通就解決的事,不是嗎?
其實我也懶得為這小孩辯解什麼
但如果要堅持自己受委曲(加害者還是小孩?)
就可以什麼都不表達,把別人的錯,一次累積個夠(讓他一次錯個夠)
到時候再post上網"反咬一口"?;這樣會是很好溝通的方式嗎?
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