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家長...難怪白目小孩一堆

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恕刪)


與其說你所謂的制止點


不如說這事件有5~6分鐘


那小孩的監護人(大嬸)可以出面制止小孩騷擾的舉動


但她有嗎?


什麼時候開始這種的責任竟然掉到一個"路人"身份的樓主身上

有人說五歲小孩不懂事?

我哥小孩才二歲半,就懂得不可以隨便拿人家東西吃,這是家教問題,
樓主的事要是我碰到,我會直接跟他講不要來吵我,你以為小孩真的不
懂事?四個月大的小孩就會用眼神騙人了。
五歲的小孩跟人吵5~6分鐘
如果是我的小孩,我會馬上抓出去修理

然後沒問過樓主的同意就拿薯條
我也一定會修理小孩和相樓主賠罪

小孩子不懂歸不懂
但是就是要教,那位大嬸教育小孩有出問題
怎麼,怎麼 怎麼笑,怎麼哭 怎麼玩樂,怎麼工作 怎麼做自己,怎麼度日子 怎麼生老病死,怎麼喜怒哀樂            2008.10.01
優質國軍 wrote:
不如說這事件有5~6分鐘
那小孩的監護人(大嬸)可以出面制止小孩騷擾的舉動
但她有嗎?...(恕刪)

其實很多60歲以上的人,視力是不到0.5 (如果你有注意到自己爸媽的視力檢查的話)
加上可能這位大嬸覺得自己孫子可愛到爆,又沒聽/看到樓主有啥反應,想說應該OK
就像有些人覺得自己的貓狗超可愛的
不曉得有些人被別人貓狗碰到或舔到,內心是很厭惡的

明明可以適度用幾句語言溝通就解決的事,不是嗎?

其實我也懶得為這小孩辯解什麼
但如果要堅持自己受委曲(加害者還是小孩?)
就可以什麼都不表達,把別人的錯,一次累積個夠(讓他一次錯個夠)
到時候再post上網"反咬一口"?;這樣會是很好溝通的方式嗎?
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

1.如果這小孩會表達,會上網,你覺得他會怎麼寫這位"叔叔"?? (再者,事情經過,說不定也不完全如此)
然後再一堆人跟著罵這位"叔叔"嗎?

2.這位小孩的家長從頭到尾都沒出現,不曉得大家怎麼可以形容到這般?

3.這篇文章,很多人可以唸給自己的爸媽聽聽,說不定你爸媽說你小時比這小孩還糟十倍
可能很多人連叫人家"叔叔"的禮貌都不會,去偷拿鄰家的東西或好吃行徑更有過之無不及吧

4.有人還對五歲小孩講到法律,我聽到真有點想哭~

5.這件事從頭到尾至少有2~3個節點,可以防止事情演變到此,但樓主卻情願什麼也不作
也不願當面反應(後來大嬸不是出現了嗎? 是年紀太小不交涉?年紀太大也不交涉?)
反而上網來抱怨家長,大嬸和"白目"小孩;會不會太"鄉愿"?


1.這就關乎到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樓主原本就是想安安靜靜的用餐,但該名小孩卻一直騷擾
所以樓主才PO上網吧,不然誰會無聊PO上網去罵這小孩。

2.
小孩在樓主旁邊騷擾,大人有出現!?
小孩搶樓主的薯條吃,大人有出現!?
小孩被樓主出手制止,大人卻出現!?
這是...!!!!!?

3.為了這個我特地跑去問我媽,至少我小時候沒有搶過或偷過陌生人東西吃
所以...這代表!!!?

4.這應不是要用法律制裁小孩,而是要制裁那些怪物家長

5.請問一下,人在想安靜的時候有人來搗亂,有人會想搭理麻??
大嬸其實排隊中根本就有在注視他孫子吧,但是也沒有出來制止阿
不然樓主拍手制止的當下,怎又跳出來說打她孫子了
hl805hsp wrote:
其實很多60歲以上的人,視力是不到0.5 ...(恕刪)


孫子在亂的時候視力不到0.5...!!?
孫子被拍手制止的時候視力就變3.0...!!?
hl805hsp wrote:
其實很多60歲以上的人,視力是不到0.5 (如果你有注意到自己爸媽的視力檢查的話)
加上可能這位大嬸覺得自己孫子可愛到爆,又沒聽/看到樓主有啥反應,想說應該OK
就像有些人覺得自己的貓狗超可愛的
不曉得有些人被別人貓狗碰到或舔到,內心是很厭惡的

明明可以適度用幾句語言溝通就解決的事,不是嗎?

其實我也懶得為這小孩辯解什麼
但如果要堅持自己受委曲(加害者還是小孩?)
就可以什麼都不表達,把別人的錯,一次累積個夠(讓他一次錯個夠)
到時候再post上網"反咬一口"?;這樣會是很好溝通的方式嗎?



加害者?

你會不會反應過度了,

小孩子是受了什麼傷害!?

是受了吃不到別人的免費薯條的傷害嗎?




"其實我也懶得為這小孩辯解什麼"

那你打這一篇的用意是.......???
越是親密的人 越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你的另一半 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hl805hsp wrote:
其實很多60歲以上的...(恕刪)


這事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沒錯

但是樓主有"必要"這麼做嗎?

今天會回你們的文

純粹就是認為你們這些人的"因果觀念"有問題

如果我是樓主,我會給他幾根薯條打發小孩走

但這並不表示我本來就該要這樣做

你們之所以會被很多人批

就是因為你們強加了你們自己"自以為是"的處事觀念到樓主身上

而不照著做,就被你們視為異類

這種觀念最要不得啊







hl805hsp wrote:
很多事情要持平而論:...(恕刪)


很多事情是該持平而論:

1.如果這小孩會表達,會上網,你覺得他會怎麼寫這位"叔叔"?? (再者,事情經過,說不定也不完全如此)
然後再一堆人跟著罵這位"叔叔"嗎?
-->小孩不會上網,這個假設沒有意義.

2.這位小孩的家長從頭到尾都沒出現,不曉得大家怎麼可以形容到這般?
-->最後有出現啊,表示從頭到尾都看得到小孩的行為,怎麼說沒出現?
阿嬤也算家長吧?

3.這篇文章,很多人可以唸給自己的爸媽聽聽,說不定你爸媽說你小時比這小孩還糟十倍
可能很多人連叫人家"叔叔"的禮貌都不會,去偷拿鄰家的東西或好吃行徑更有過之無不及吧
-->我父母從小就教我:別人的東西不能拿,現在我已經長大有自己的小孩,不會讓小孩做這種事.

4.有人還對五歲小孩講到法律,我聽到真有點想哭~
-->那就去哭吧,沒人會阻擋你的.

5.這件事從頭到尾至少有2~3個節點,可以防止事情演變到此,但樓主卻情願什麼也不作
也不願當面反應(後來大嬸不是出現了嗎? 是年紀太小不交涉?年紀太大也不交涉?)
反而上網來抱怨家長,大嬸和"白目"小孩;會不會太"鄉愿"?
-->樓主最後由反應啊,你看了都忘了.

鄉愿?和你不一樣的看法就叫鄉愿?你的言論我也認為是鄉愿.
優質國軍 wrote:
但是樓主有"必要"這麼做嗎?


簡單幾句話
分點給他

這或許沒有必要,你也可以選擇硬碰硬
沒有必要這麼做
但你做了有機會免除後面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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