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鄉民 wrote:
小妹有幸見識到搭特官...(恕刪)
diago999 wrote:
看完一整個有畫面.....(恕刪)
你們兩位搭檔出書好了



DoctorFang wrote:
想PO就PO,我怕nono990又會對你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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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說很不喜歡有人以提告威脅網友,卻又一直要人去告。
noelle wrote:
還好意思公告天下你做過廖北亞?
天才最怕亂七八招 wrote:
小表弟
DoctorFang wrote:
小時候我家隔壁搬來了新鄰居,因為輩分的關係,他算是我的”孫仔”(台語)。意思好像就是輩分比我小一輩的。
他的年紀是上附近的私立幼稚園幼博班(有小白兔小白馬小博士等,大班是小博士班,也是免試入學)
那年紀大家早都相熟了,突然來一個外人總是容易被欺負,所以常常哭著回家。
有次他又被欺負哭著回去,剛好經過我家門口,我念了一句”廖北亞”,被家裡長輩聽到,就說了一句。
我進去邊讀書邊想,哪裡錯了?果然如兩位所說一樣,稱呼別人要使用相對的稱謂,而且他是邊哭邊講要去找”媽媽”。(疑?上次好像也有人哭著找誰的媽媽)
此乃正大光明的行為,所以我應該說的是:
“孫仔”就是愛告狀。
大概是被其他人欺負久了,"孫仔"開始有點瘋瘋癲癲的。說話常常文不對題不知所云,鞋子也老是穿錯不同顏色的。後來大概是需要療養吧,全家搬去澳洲了。
我有些朋友在美國加拿大混不下去的,都去澳洲讀書,聽說那裏有特殊的教育制度,不管會不會都可以一直讀下去,反正是免試的。最近又有一個朋友跑去那裏讀書,一去沒多久就先做心理治療。實在不懂?澳洲是給人去讀書的還是去看神經病的?
現在提起這事我內心還有點愧疚,想對”孫仔”說聲”對不起”。所以有網友在澳洲看到有以下特徵的人,麻煩跟我說一下聯絡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