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邏輯不是這樣推的
法律是規定在公共場合不可以罵人家垃圾啦
不過你寄給人家的私訊
那封私訊理論上就是人家的了
所以他說他的私訊裡有封對他來說是垃圾的信
這是他自己的事
既沒有汙辱到你 也沒有污辱到你的物品
這應該也沒有什麼法律層面的問題吧
非常感謝您的說明!謝謝!

樓賴吧 wrote:
你有買過米嗎?
我家米都我在買的
我可以跟你說
從去年到現在已經漲了3次了
在2010年時1斗250元
從去年初1斗260元
今年初270元
到了昨天我去買又漲了 變成280元
衣:我的內褲去年本來一件100買10件送一件
今年去買沒送了 問老闆怎沒送了 他說東西都漲了 他再送 "鎂合"啦(溫咖歹命都穿菜市場的貨)
你說呢? 有漲嗎?
不要在欺騙自己了好嗎?
我的薪水好像沒漲3次呢!!
ps:我都到碾米廠買 如果到超市買 漲更多 貴到一個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