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歲的呂文婉都開這個條件了~~難怪台灣一堆男人沒人要~~


ARISKI2000 wrote:
我雖然衝動好事~但重要事項上卻很謹慎

我有必勝的把握~沒有理由不告

我也有相當的自信自己的部份必不會成罪

就讓法官裁決吧


那就祝一切順利了,
其實只要一個簡單的道歉就可以没事了。
並没有很難。

同時我也希望在您花了時間及精神還有金錢後,法官也能認同你的說法不構成污辱。
疾風怒雨,禽鳥戚戚;霽日光風,草木欣欣。可見天地不可一日無和氣,人心不可一日無喜神。

ARISKI2000 wrote:
我應該是很具代表性的...

另外看了你的相片後,我只能說你老公的胃口真好。那一定是真愛。你要好好珍惜
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恕刪)

喔,原來另一版"當a男對b女說:看了你的相片後,你老公的胃口真好"
是由你這裡出來的,真閒...

我在那版寫
b女:輸你啦...



還真是吃飽太閒,這吵架也要報案,下頭是公司的範本.
三聯單


ARISKI2000 wrote:
我雖然衝動好事~但重...

工作去了~晚上po單(恕刪)

法院送件有那麼快嗎?
又不是刑事案
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財力證明是A先生自己要求的,不信您可以去翻翻前面。
說真的我不需跟這種人講那麼多,還提出什麼證明,而且做生意也不是每個月都固定賺多少,不是嗎?
完全是他的一句話先污辱人的。
還是證明月入比我多就怎樣?講話可以這樣污辱人是不是?講話可以這樣嗆秋是不是?

但月入30萬可是妳自已提的,我要是月入30萬是不會那麼高調,何況賺錢的應該不是妳吧
要不是你們互相猜疑,何需要po什麼證明,要po就有誠意一點..我要給人家看照片就不會po什麼背影還是戴口罩的... 那不如不要!薪資證明也是一樣意思!

至於污不污辱,你們有興趣就法院見... 說多也無益

遲到的楓紅 wrote:
只要是官司,沒人有必...(恕刪)


誰說沒有??

如果事實明顯客觀~沒有灰暗地帶的話~那就是有決對的吧握

他們的字眼我己經護貝了~皆為沒有折衝迴旋空間的毀謗和侮辱

我的字眼在一開始己字句針琢過了~~呵呵~~我從來就不留下空間給人
ARISKI2000 wrote:
另外看了你的相片後,我只能說你老公的胃口真好。那一定是真愛。你要好好珍惜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這一句話請你先道歉。
你以為只有你會報三聯單?還是以為自己不需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請問你是用報案來恐嚇我呢?
ARISKI2000
請你最好再想清楚。

aggregate wrote:
要po就有誠意一點...(恕刪)

在媽媽寶寶親子區有po
努力找吧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ARISKI2000 wrote:
誰說沒有??

如果事實明顯客觀~沒有灰暗地帶的話~那就是有決對的吧握

他們的字眼我己經護貝了~皆為沒有折衝迴旋空間的毀謗和侮辱

我的字眼在一開始己字句針琢過了~~呵呵~~我從來就不留下空間給人


有些話不需要說這麼滿,等你的判決文開箱再說吧,祝一切順利。
疾風怒雨,禽鳥戚戚;霽日光風,草木欣欣。可見天地不可一日無和氣,人心不可一日無喜神。

胃口真好

認同的話會不會一拼被告唷
尼斯 wrote:
法院送件有那麼快嗎?
又不是刑事案...(恕刪)



我記得筆錄要做3個鐘頭
中間那位警察還跑出去抽煙鼎金派出所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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