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病人下次去門診批價時, 在藥錢那裡加上這條就好了啊。

這裡指的是健保局註記在病人的健保卡上,自付額的部分加上這條錢。

真以為病人會注意到而且知道藥錢合理價是多少嗎?

如果要警示,是可以另列一欄, 以雙倍價錢去收啦。比照漏稅罰的做法。

這一點也不難吧。


這個建議 是在你充分研究過健保局及醫院連線實行方式之後 才提出來的嘛?
你所謂"補發"的處方簽有沒有醫師章?
就算上面沒蓋, 也一定是經過電子簽章才開出來的
如果有簽章但沒有看診, 那就是違反醫師法
所以根本沒有"補發"處方簽這種事
除非法律規定醫院開出處方簽不用醫師簽章
如果這樣, 那每個拿到處方簽的人都先自己影印個100張好了
還可以到處取領藥

貪圖自己的方便, 讓醫師去違法,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不管合不合理, 先合法再說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唉病人下次去門診批價...(恕刪)


你都說下次搞不好不去同家醫院看診拿藥了
醫院怎麼知道下回病人還會回來門診批價?

藥物有很多種, 有些病人拿的是名貴藥, 一天藥費上千元, 拿一個月藥量要領多少現金出來抵押?
又或者病患要拿管制藥品, FM2, 史蒂諾斯, 嗎啡之類的, 弄丟處方籤哪個藥局敢預先墊藥?

政策是要一體適用且防弊, 不是給人方便用的

s60學員 wrote:
你得到它了....所...(恕刪)


最好你這張調劑出去的處方箋,沒有任何管制藥品?
要不然,你可要好好解釋到底藥流到哪裡去了?
沒看到處方箋還敢調劑,只能說:真是佩服.
***以上都是開玩笑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Lithiumsalt wrote:
這也是為什麼健保局規定處方籤弄丟要重開一定要看診的原因...(恕刪)

喔~~原來如此,
處方箋弄丟前醫師親自診察的是A,
處方箋弄丟後醫師親自診察的就變B了,
要不然就是處方箋弄丟前A看的是甲病,
處方箋弄丟後A的甲病就變乙病了。

Lithiumsalt wrote:
根據醫師法第十一條規..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恕刪)


真難為大大還把法條搬出來,那我也來呼籲一下,
法律絕對要尊重,違法的事絕對不能做,

但條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個人解讀不同,
如果你今天肚子痛被送到醫院,醫師絕對要親自診察,
才能得知你是盲腸炎,腹膜炎還是大腸......
也才知道如何治療,如何對症下藥,

但今天你若是個慢性病患,醫師早就親自診察你N百次,
處方也從來没換過(當然如果醫院為了省成本換藥那又另當別論),
每次回診只是為了拿藥,這二種狀況能一樣嗎..

剛好最近有個朋友跟我抱怨醫生的態度,
他是甲狀腺機能亢進吃了五六年的藥還没好,
就在最近一次回診,等了一個多小時,進入診間,
想要跟醫生說不舒服的症狀,卻被醫生不耐煩的打斷,
嚴格說起來進去坐那一分鐘是要診察個鬼喔。




我也是花 wrote:
但今天你若是個慢性病患,醫師早就親自診察你N百次,
處方也從來没換過(當然如果醫院為了省成本換藥那又另當別論),
每次回診只是為了拿藥,這二種狀況能一樣嗎..


首先 並沒有"回診只是為了拿藥"這種事情
要求回診是要"再次確認病患服藥狀況,是否需要調整或是停藥"
怎麼會變成了"回診只是為了拿藥"?

再說 慢性病的處方籤也是醫生判斷病患病情穩定才開的
沒有換藥通常是因為沒有必要 但有沒有必要也是醫生判斷的
所以"處方也從來沒換過"並不表示醫生都不用看
而是看了之後 確認沒有必要換 才會一直沒有換藥


事實上 就算只是拿藥 醫生都還是要做到問診 確認病患服用藥品有無異常
我們每次去開新的處方籤 醫生都有要求要先做生化檢驗
每一次他都會看著報告 看著藥單 看病人的狀況 決定是否要換藥
當我公公病情略好 他就會把藥量調低(減低腎臟負擔)
真的狀況不好 不得不加藥 他也會跟我們解釋他做了甚麼調整
狀況不穩定的時候 他還會乾脆不開處方籤 請你每次都要來回診
他也很明白的說 希望我們方便 但有時候不得不密集一點監控病情變化 只好讓我們辛苦點

再者 處方籤讓你最多領到三次 也只是讓你方便而已
但其實 如果用藥產生不適 或是三個月內病情有了變化 還是得去跑門診/急診
先前拿的藥通常也是作廢 以住院期間拿的新藥為準 出院後醫院還是要重開藥單
甚至要回診兩三次 穩定後 醫生才會開處方籤
我小叔是慢性精神病患 醫生還不給開處方籤 因為這種需要會談才能考慮是否調整藥劑
所以 他每一次都得來回診 除非真的沒辦法來 沒辦法來 代領藥 也要簽切結

所以 沒有"為了拿藥而回診"這種事情
既然進了診間 病患有權利要求醫生診視 這是病患的權益
為了重新開單-->掛號-->掛進診間後醫生重新問診-->開立新藥單
我不懂 這麼容易了解的流程 為甚麼會需要那麼的鑽牛角尖...這是很正常的流程
在處方籤啟用之前 管你是甚麼病患 都是要這樣處理的 每一次來就是要繳掛號費

blood0819 wrote:
就說每間醫院電腦化程...(恕刪)


你說確實是理想

直接用健保卡領藥是很好的想法

但是我想現在用的健保卡可以存的資料有限 , 只能存最近幾次的看診記錄

如果這一個月當中 , 又有看了n 種門診 , 則先前的記錄將被洗掉.......

我也是花 wrote:
喔~~原來如此,處方...(恕刪)


慢性病也會有病情變化,
高血壓, 糖尿病, 甲狀腺亢進會十年都一樣?
這些疾病會不會併發中風, 冠心病, 腎臟病, 神經病變?

醫師本來就有義務幫你追蹤檢查調整藥物
並檢查看看你有沒有慢性病病發的併發症

你自己不要醫師做檢查, 不想浪費時間是自己的權益
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不然去外面買電台藥品或健康食品來吃不就好了
何必要來浪費醫療資源?

台灣醫師那麼多, 嫌醫師只看一分鐘就打發病人,
那怎麼不看那些病人少一點的醫師?
大家一窩蜂去搶掛名醫的診, 又嫌名醫看診時間太少
這才是醫療政策要矯正的問題
stud0856 wrote:
最好你這張調劑出去的處方箋,沒有任何管制藥品?
要不然,你可要好好解釋到底藥流到哪裡去了?
沒看到處方箋還敢調劑,只能說:真是佩服

這沒什麼好佩服的
只有無奈

這種爭執場面,你講什麼他聽不懂,也不想懂
你不給只是讓場面繼續僵持,其他不知情的客人上門看到此狀況,你要如何解決?
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

看閣下提問內容,想必也是知道這箇中滋味吧...

我也是花 wrote:

剛好最近有個朋友跟我抱怨醫生的態度,
他是甲狀腺機能亢進吃了五六年的藥還没好,
就在最近一次回診,等了一個多小時,進入診間,
想要跟醫生說不舒服的症狀,卻被醫生不耐煩的打斷,
嚴格說起來進去坐那一分鐘是要診察個鬼喔。

...(恕刪)



別的不說,你覺得等一個小時卻只看一分多鐘很不爽,所以你是希望等一分鐘看一個小時?那其他等待的病人都這麼希望的話,醫生是要有分身術?好像多數患者都覺得等別人很煩但是看自己卻要萬分仔細?!

你說法律規定為何不能變通?過去患者有需要的時候其實多數的醫生都會盡量幫忙,但是當醫生被告的時候才發現患者(或家屬)跟法官才不會因為他們立意良善為他們變通,那為何不乾脆大家都照規矩來?

如果你朋友覺得醫生讓他等太久又看太快,何不找其他醫生?有人拿槍規定你只能看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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