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gg001 wrote:
朋友在fb上是回:
定位時對方說1830有組大客戶只能延後或提前,但我們去用餐當天根本一堆空位子隔壁還有一大隱藏區域未開放.
(恕刪)
以下自己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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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應付一組"小"奧客
經理只好硬著頭皮找到了"大客戶"
經理:"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因為臨時餐廳的鍋爐爆炸,原本能開三爐的現在只能開兩爐,所以沒辦法安排這麼多客人用餐,拜託拜託拜託拜託拜託請見諒!!(腰彎到179.99度)
大戶:"好吧,那我們等到人少一點再去就好了,晚上九點半?"
前場後場廚師:"諳陰陽,今天要加班到12點"
奧客:"人好空阿,都沒人!"
我真的覺得這間店整個人員都有問題,中午透過一個朋友把這件事轉達給小蒙牛的千金和老闆知道了。結果下午二點左右我竟然接到小蒙牛自稱為總經理的人來電,而這位總經理來電也不是道歉,反而是指責我為什麼要PO文在FB上,並說他不覺得他們員工有錯,唯一錯的地方是為什麼要自行吸收退還我們餐費..
就是有這樣的長官才叫部屬信服啊!
這總經理有guts!
也不枉底下的眾多部屬在前面衝鋒陷陣!
比較弔詭的是
1.同意訂位了,期間也順利吃完飯,但是卻打電話去客訴消費者。
表面看起來,餐廳部分做的服務很完整,努力的幫消費者喬位子,
但吃完後為何又要去消費者公司客訴?
既然這餐飯是餐廳辛辛苦苦喬出『大客戶』以外的位子,吃完不就算了,
我就是要辛辛苦苦喬出位子,等消費者來吃完,我再去客訴消費者!
這樣才成立。
2.督導同意了賠償餐費,但是後續消費者還接到所謂總經理指責為何po在fb。
督導我相信代表了一家企業對外處理事情的窗口,朋友同意
賠償餐費結束,雙方都同意如此的結果,也並沒有交代不可以
把事情經過po在fb,最後被所謂總經理罵一頓,只因為po在自己
的臉書上,朋友的爆發點是在這裡。
另外朋友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處理客訴的督導,外表看起來十分年輕,
感覺還不到30歲,店長也是很年輕的,熱情有餘,但是經驗真的不足。
似乎賠了錢,道歉,就已是最好的處理。
這件事情,要說我朋友錯的人很多,態度不好、拿錢手短、吃人嘴軟。
反正這也不是我的行為,我會轉達。
但是一個連鎖企業,讓消費者感覺你提供了服務,就是要挖洞讓我跳進去,
我個人對這家企業的印象會很不好,有客訴就賠錢了事,吃飯不可以對接待人員臭臉,
不然會接待員會打來我公司客訴,對我而言,這餐飯吃起來壓力會有點大。
ryanku wrote:
去台銀中和分行辦業務...(恕刪)
很好奇,樓主朋友敢貼在自己FB?難道都不怕被自己朋友、同事、親戚唾棄嗎??我有台銀中和分行高級行員、這種奧客朋友的話,真是深以為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