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降價吧!你不降價,我們幫你下架!

913027 wrote:
今天誠品說要買下產權,以營業額來算約末付600萬給台北市政府? 現在,還能嘴什麼? ...(恕刪)

"今天誠品說要買下產權,以營業額來算約末付600萬給台北市政府",這句話就有三個問題:
一、BOT合約存續期間,產權為何能移轉給第三方?
二、公家財產為何是誠品直接買下,不用透過公開招標?
三、沒經過競價、比價,誰說廠商只要繳納營業額的5%給政府就足夠?

柯市府最愛痛批別人是黑箱密室,既然自認為沒有所謂密室圖利,那請照公家機關正常程序,也就是如果富邦不玩松菸BOT案,應該終止契約,地上物產權由市府買回,然後再重新擬定權利金並估價招標,誠品想要,就應該公開出價,價高者得。

現在的私相授受的作法,就是黑箱、就是圖利、就是違法,這樣難道我們不能嘴什麼???

kevin-a1 wrote:
'今天誠品說要買下...(恕刪)


誠品今天是這樣說了,能不能買還是未知數,第一誠品買不買得起不曉得
對資本額5億的誠品生活來說,的確是有點硬,講真的,如果只是沒繳錢
市政府對這樣社會觀感不佳,

我還覺得誠品是不是乾脆直接跟市府定一個要收權利金的金額還好一點

如果社會認為柯文哲有失公允,就應該把1999專線打爆阿 !
或者就狀告台北市政府吧 !

就算要嘴砲,也應該對台北市政府嘴砲吧 !

不然就重標吧,不然誠品也一直落人口舌 誠品其他門市的售價有跟松菸
不一樣嗎? 其實也沒有吧 追根究柢誠品就是賣書的品牌,品牌價值來自
於誠品,其他商場的部分,也只是一般百貨公司的經營。


富邦有可能為了那一點點權利金來鬧翻嗎?

富邦都自己搞旅館了,富邦自己裡面都有台哥大了,富邦難道就沒有問題?









913027 wrote:
富邦難道就沒有問題?

所以說這是雙重標準,
文創公司先被市府指責,而後卻拿另一套標準看誠品,
台灣大哥大不是文創,
那旅館算不算文創?餐飲算不算文創?
搞個文創辦公室是否就算文創?

對文創發展補助的初衷,是讓文創業者更容易有個起步空間,
如果拿此檢視台北文創,文創公司是有不足之處,
但是誠品轉租的盒子掀開後,似乎一切都不重要了......
kevin-a1 wrote:
"今天誠品說要買下產權,以營業額來算約末付600萬給台北市政府",這句話就有三個問題:
一、BOT合約存續期間,產權為何能移轉給第三方?
二、公家財產為何是誠品直接買下,不用透過公開招標?
三、沒經過競價、比價,誰說廠商只要繳納營業額的5%給政府就足夠?

柯市府最愛痛批別人是黑箱密室,既然自認為沒有所謂密室圖利,那請照公家機關正常程序,也就是如果富邦不玩松菸BOT案,應該終止契約,地上物產權由市府買回,然後再重新擬定權利金並估價招標,誠品想要,就應該公開出價,價高者得。

現在的私相授受的作法,就是黑箱、就是圖利、就是違法,這樣難道我們不能嘴什麼???

不能嘴

而且 要 好棒棒

以後 照 此路 是 可行 的

終於 有了 先例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不在誠品辦就不潮了 就不文青了 就不文創了

jacky8000303 wrote:
不在誠品辦就不潮了...(恕刪)


這讓我想到女人買名牌包包(不是說所有女人,還是很多不一樣的),是送LV能討女友歡心呢?還是類似材質、做工、……等等,價格低廉10倍呢?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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