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嘎鴨肉 wrote:哈,換是我喝到那杯咖...(恕刪) 那也要有證據和具有公信力的檢驗吧?再不然就要有很強的律師.....不然每個企業都被這樣索賠,呃當然,我們只能卑微的希望企業不要如此忽視消費者權益唉..........
披著狼皮的小綿羊 wrote:可是現在01上嫌30...(恕刪) 只能說這事越演越烈~接下來這些事 星巴克高層不可能不重視事情是該給個真相樓主終究是個受害者~星巴克難辭其疚看後續發展吧 我想很快可能就會有記者會了
苦主若真是為了消費者著想一開始公開事實,也是對星巴克疏於管理的警告!十月到現在⋯就都是為自己了吧如果我吃到怪東西第一時間會去跟店家確認有沒有其他消費者購買避免更多人受害店家態度若是敷衍,絕對馬上投訴消基會!怎樣也不會一放兩三個月的支持樓主。
如果當初順利私了...最起碼可以看出星巴克注重消費者權益以後就算再不幸發生類似事情,受害的消費者也能有保障但是現在卻是蛋捲+咖啡券+6000塊想打發人原PO和商家談不攏才爆出來,這是很正常的事情(認為原PO心態不對的人,請自行模仿喝到毒咖啡後的處理方式,我們在此任何一個人都無法保證能處理地比現在的狀況好)想想,連用心和解都做不到的商家,你能對它的企業道德有多高的期望?另外,我相信那天覺得咖啡有問題的人絕對不只一個如果那清潔劑不會侵害隨身杯怎麼辦?我喝星巴克幾乎都是自己帶杯子去去買,帶隨身杯去買的人說不定就混著牛奶和糖,帶著「欣賞奇特濃郁咖啡香」的心情默默喝下去了請問事發2個月,星巴克有作出任何「追蹤」的行動嗎?完全沒有!把事情公佈出來不是喝到毒咖啡小姐的義務,而是應該追蹤當天可能同樣喝到毒咖啡客人的商家的義務苦主要討多少賠償金是他的自由(合不合比例原則再交由法官決定)一個連耐心、誠意和解都做不到的星巴克,過了2個月就這樣被爆出來!已經很優待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