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天天白日夢 wrote:
「因此基於社會正義,...(恕刪)


如果發現了
會不會說是自己放進的...
然後再被告

基於社會正義???
有打了樓主一巴掌
暗指人家造假
公司財大氣粗用錢先讓大眾認為樓主造假
太恐怖了
我不敢買維大力產品
正當申訴流程應先撥打業者消費者專線

好啦

以後媒體的爆料專線就去辦停話

該死的消費者吃死也要認啦

在業者正當申訴流程還沒走完都不能報

台灣比共產國家還專制

台灣還有言論自由的空間嗎

我國憲法第十一條就廢止

大法官釋字509號也是說假的嗎

刑法第三百十一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這也刪除啦

最好跟北韓一樣沒網路

企業第一人民該死
前幾天換下尿布時發現上面也有異物,
而且確定是包在尿布裡面夾層之中的.
那不就代表我要保留尿布+大便撥打業者消費者專線?
狗罐頭 wrote:
正當申訴流程應先撥打業者消費者專線...(恕刪)

brockwu wrote:
蘋果日報


律師廖...(恕刪)


如果那個洞可以讓螞蟻出入,汽水是有氣的飲料,為何內容物沒有流出??,而且經過這麼多天,或許全廠已經大掃除n次,可能連原產生問題的位置都不易找到.這家財大氣粗的公司,一直不願自我反省,一直執意蠻幹,政府都不出面處理嗎?將來不小心喝到相同產品,就要自認倒楣嗎?
太令人驚訝了

今天看水果報,竟然廠商態度強硬到不行

4/5看新聞就覺得廠商的處理方法怪怪的

這幾天關注後續發展反而令我害怕

原來這家廠商對蓋新聞抽關鍵字............動作如此熟練

這樣我會很害怕,不知道有多少事情是被掩蓋住了

網路上好像找不到新聞的下半段喔

那段才是菁華呀~蔡副總您在我心中有著無與倫比的地位喔

事情真像其實我不曉得

但處理方法讓我覺得很恐怖~~~



看Mobile01的文章很久了~這是第一次註冊發文(實在忍不住了)
蘋果日報上面寫說:

廠商質疑罐子上面有一個洞,

可是我再怎麼想也不太可能,

真的有那個洞嗎?

就算有該洞是在瓶身上,

該瓶是滿的,怎麼不會漏液?

而且如果有洞,碳酸飲料早就噴漿了,

怎麼可能等到買回去都還沒問題??

chiang:不要再嘴砲了... XD。
有沒有神人將資料寄給discovery 的流言終結者
實驗看看整件事情是否有人為的可能啊
FLY-SKY wrote:
不會引來螞蟻,因此基於社會正義,一定提告。即起並舉辦「懸賞螞蟻」活動,不惜以信譽做保證,如有消費者打開易開罐維大力,在沒造假前提下,發現螞蟻就給賞金1千萬元)


打開你就輸了......

廠商會懷疑有人做"人為加工"......

所以,要先拍X光透視一下


PS.信譽?



嘿!嘿!嘿!
我倒是提議這家汽水公司來舉辦一個: "當眾打開一千萬瓶汽水"的活動
最好是全程多機攝影

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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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大力 螞蟻 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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