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aliao wrote:
這樣廠商就可以規避責任?
樓主沒有說他自己沒有責任,而是反斗城從頭到尾不承認疏失,
請去反斗城看看,它不是"遊樂場",但是擺在現場的展示玩具本就有讓人"試玩"的意圖,
每個廠商藉此規避責任,消費者永遠是輸家!

另,就算是賣場,如果貨架有問題因而傷及顧客,要說"完全"沒責任,是否說的通!(恕刪)


這段話寫的很好.
只願賠一千元的店,會這樣取巧的不維護賣場也是合理的.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我從不把人隱射成動物等等的
...(恕刪)


先說明我可沒隱射你,
是你自己先學狗叫,
不好好當人想當狗我只能說你的嗜好很奇怪,
我無法理解你異於常人之個性。

你竄改我的文章那才是小人行徑,
我對付小人絕不客氣。

談法律你如懂得比我多我就虛心受教,
看看你寫的內容,
哪一篇值得我回應,
不要只會打嘴砲。

你用小人手段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思,
對付低級的人,
我沒有蔣公以德報怨之胸襟,
我只知一報還一報。


你質疑我的專業,
你就應有能力就我提出之法律論點提出不同之法律觀點,
以法律之專業駁斥我的說法,
不要只會批判但又言之無物,
會讓人看不起你的嘴砲行為。

台中小康 wrote:
先說明我可沒隱射你,
是你自己先學狗叫,
不好好當人想當狗我只能說你的嗜好很奇怪,
我無法理解你異於常人之個性。

你竄改我的文章那才是小人行徑,
我對付小人絕不客氣。

談法律你如懂得比我多我就虛心受教,
看看你寫的內容,
哪一篇值得我回應,
不要只會打嘴砲。

你用小人手段竄改他人文章扭曲他人意思,
對付低級的人,
我沒有蔣公以德報怨之胸襟,
我只知一報還一報。


你質疑我的專業,
你就應有能力就我提出之法律論點提出不同之法律觀點,
以法律之專業駁斥我的說法,
不要只會批判但又言之無物,
會讓人看不起你的嘴砲行為。

竄咖稱啦,每篇文章,皆有連結.....改個鳥阿,你頭殼壞去喔
打出汪汪汪三字~~~就代表我是狗?? 法律達人只有這樣的功力??

法律達人將我影射成狗,沒關係....我又不痛不癢,不過您的格調......好像.....
因為連狗都知道01上不能開分身,那~~~法律達人小康哥~~~你會不知道嗎?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關掉先前帳號,
但又開新帳號繼續發言,
我就懷疑你居心不良。

212樓
KESA28493 wrote:
說真的
上面那段紅色標起來的話
台中小康or taichung kan先生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來指責別人吧
樓主可是一開始就表明了舊帳號是飛翔中並且已經關閉帳號了



235樓 有鄉民引用小康哥的名言.........扯、爛
那裡癢傳奇♀ wrote:
引用康康版01的暗黑契約:

taichung kan 被停權一個月,並非永久,此為01站方之ID保留

此情形下本人目前另開立之ID僅為 taichung kan 之中文意思表示,並無不當

雖客觀上為兩行為主體,本人主觀上實為一行為主體無疑


這是什麼法律常識??
別人關閉舊帳號後,再創新帳號....居心不良??
你直接開分身,違反01板規.........就千千百百條正義之聲??
叫你龜起來就沒事,還要當出頭鳥,硬扯自己法律多強多厲害,少丟臉了吧




對囉,趕快去回鄉民,小康哥....您家小孩1歲半時,在大賣場學走路嗎??

別又無視了咧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台中小康 wrote:
先說明我可沒隱射你,...(恕刪)

真奇怪a

上次你說我跟你沒那麼熟...別pm給你

哪你現在幹嗎又pm給我,我跟你很熟嘛??

您偉大的人格,幹嘛跟我這種人裝熟呢

您可以繼續這樣玩影射沒關係.........我就看你人格剩多少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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