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line5466 wrote:訴求:ETC換人經營...(恕刪) 加油這些事情很花時間跟精力我光看內容就覺得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在臺中沒時間陪你們去希望你們這次活動能成功台灣太多不公不義的事大家都看習慣變冷漠了社會需要多一點熱血的青年
westjeffho wrote:訴求:ETC換人經營...(恕刪) 誰能罰遠通,並重新開標我就投誰!反正深藍的我家已經少了4票了!我不相信政府膽敢最後搞的像沒有駕照不能上路一樣不裝tag就不能上高速?難道我沒有繳稅嗎?
bioer wrote:就先前高公局給我的回文根本沒有使用率的要求哪來依據使用率來罰款...可恥啊...這個政府...(恕刪) 這招叫瞞天過海,其實設定了使用率檢核點,有了個包庇遠通的高公局,遠通還是有恃無恐!這就好比有個爛學生屢試不及格,老師的責任竟然是負責放水讓這個爛學生補考到過為止!原因是------這個特權學生比老師大!
westjeffho wrote:請問,新聞有說e-tag出來後不裝也能上路而且可以補繳,只要不超過期限也不用多繳錢。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到時候不裝e-Tag是否可以當作是有效的抵制行為。...(恕刪) 沒錯,大家可以拒裝e-Tag來抵制,不過遠通高公局這連體嬰會用差別費率來逼民眾就範,如果用e-Tag每次通行費可打五折,這對民眾就有莫大的吸引力了!所以下一階段是反對不公義的通行費差別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