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貳過 wrote:怎會有如此可愛的東西~請問長寬高尺寸? 感謝上萬樓友的熱烈追問 這隻敵慧貴長10公分、寬6公分,厚度2.5公分,不管是插筆筒,或放螢幕前,保證都非常不方便!正因如此,它 時刻提醒著我們, 世界 不是 理所當然 請大家告訴大家,得主面交拍照!不便面交者,得先支付1000元同樂贊助金後,我以平信寄出
充滿戲謔的世間 wrote:哇哈哈哈哈哈好期待呀(恕刪) 話說有一天我睡眠不足下班到中途,我就想說睡一下然後我就做了一個夢夢裡是這樣的:有個小明,他喜歡一個國小教務人員阿慧小明常常說著阿慧上下班的路線不安全最近路上交通事故好多起所以小明為了阿慧的安全常常在阿慧上下班時尾隨小明說這是為了阿慧安全絕對不是為了其他奇怪的慾望但是跟著跟著終於被阿慧察覺了,並覺得困擾後來阿慧求助其他老師老師們不知道做了什麼從此小明在也不能去看一生只愛一個人1000億倍的林志玲在此情形下的小明憤怒難當為了發洩他滿腔的慾火腦羞的鎚牆阿,不是,是怒火,憤怒的鎚牆從此,造成了四道骨折沒辦法發揮自身高強的功力在沒辦法見到阿慧的情況下只好換跟著附近看似清純又友善的越南小妹妹然後一個接一個然後我就醒過來了。夢裡還有很多細節,值得我們思考與探討但是我懶的打字了畢竟我沒有絕世武功可以一分鐘打個幾千字就先醬子吧。手機真的很難打字啊。
terrybog wrote:因為「被侮辱」的原告,並無法看到「侮辱」字眼,而其他人也涉其中黑名單機制是01拿來保護他自己的 那如果~01應該有使用者歷程 (log),你主張,對方侮辱你的時候,還沒有將你黑名單,所以,你和眾多網友已經看到這些內容了。拉黑你是後來的事,並主張法官要求01站方提供系統Log,這樣有機會嗎?
話說 我剛接觸01的時候看到落落長說他有告人結果等了一段時間問他告成了沒 他說在跑流程然後順便讓對方放鬆戒心甚麼之後再補他一槍讓對方措手不及的屁話有人知道他告誰嗎?還是這邊有當事人畢竟等到最後完全沒下文 那時候嗆他 希望他真的有去告他就開始貼存款給我看 叫我好好工作了
terrybog wrote:實際上我跟律師討論過了這樣的機制很難達到「公然侮辱」的舉證!因為「被侮辱」的原告,並無法看到「侮辱」字眼,而其他人也涉其中黑名單機制是01拿來保護他自己的 Terry 發生什麼事?
lovebabyy wrote:那如果~01應該有使...(恕刪) 我有提過我的法顧律師跟01的律師交手過,他們都會用「個資法」保護當事人,拒絕提供!會要求原告自行「舉證」這點很賊反正讓我待到機會,我這次換方向我要告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