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要告要成立也不是那樣容易。我不是相關業的,我只要說我只是貼圖。不然一堆色情論壇還有公開臉不就被告到爆。唯一會有問題的是偷拍的,如果散布出來也是偷拍者那更糟。問題是照片來源一定是偷拍者才有啊,會散布出去99%是偷拍者。我是收信人,信件都會設定自動再轉寄出去給好友,有時根本不會看信件內容就又發出去,很難說是我故意散布吧不過,難說,法官都是自由心證。
pabriel wrote:再GOOGLE一次 ...(恕刪) 這篇文搞不好當事者也看到了...凱悌貓應該也有人在上01吧...XDDD話說女當事者還在原公司嗎??只能說這件事還真鬧大了,尤其NB業界大概不少人都人知道了吧...
allanwu1011 wrote:這篇文搞不好當事者也...(恕刪) 你應該也瞭解其實台灣電子界RD圈算是蠻小的圈子稍有風吹草動就兵兵碰碰(加上現在感覺應該已經有記者朋友聞到可以發酵的話題啦)所以可預知目前各大EMS廠的RD幾乎都有相關資料了
seaman0601 wrote:放心, 就算你不是親...(恕刪) 再說吧,來告再說。先去告那些偷拍的人再說吧,成不成立還有拼,冠C照片一堆人散佈有告成嗎???網路上一堆部落格到處可以看到,還不是照樣上架,法律太多模糊點了。何謂隱私權?自己都故意讓自己顯而易露,就不會是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