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有人提出音樂相仿的機率與兩隻金魚的疊圖!乍看之下好像罪證確鑿!
可是音樂主旋律整首歌差不多其實我覺得比較一翻兩瞪眼!因為是從無到有!
兩隻長很像的金魚疊在一起說抄襲!似乎根本不是要找出真相!只是要陷後者於不義!
只能說是很像!疊再一起也根本不吻合!
就我看來這兩隻金魚也不過扭動的曲線與尾巴較為相似!
其他設計風格與金魚的細節都不相同!(如果原作設計紫色還是綠色金魚橙果也是的,那我就支持原告!)
俯視的金魚畫法國畫中是很常見的!
因為角度的關係,尾巴會重疊,三片的尾巴的畫法國畫中也是很常見!
顏色呢?也是金魚本來的顏色!.........................屬於原告的創作在哪裡?
這個海報的設計不過是幾個彩色圓再放隻美美金魚擺上去(不管是哪找來還是原告自己畫都好)所構成的感覺!!
橙果整個構圖裡的金魚跟原告的很像....那又怎樣呢??那根本不是設計的重點!!
如果原告把自己當畫家那或許提出告訴告告看!
如果原告學視覺傳達設計還有點設計師的靈魂,看看兩者的"設計"!....提出告訴???

樓上眾多老大不斷提出要這個曲線!這個彎角組合機率有多小??就我來看其實機率大的很!!
這裡應該不少做設計吧!大家應該都知道設計這種東西是要講美感的!
金魚曲線的組合機率當然是很小!!但如果講求美感的曲線組合呢??
兩個人是同學校,經過同一系統教導出的美感!那就更有可能畫出曲線差不多的金魚!!
樓上有老大說的好,"倘若陳小姐真的勝訴!這個判例會給台灣設計界造成很驚人的災難!"
如果因為某個人設計中放過隻正常顏色俯視曲線優美的金魚!
所以其他設計師,就只能放曲線比較醜的金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