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lysongyy wrote:
按照一些台北有,我也...(恕刪)
holysongyy wrote:
按照一些台北有,我也要有的的邏輯,
捷運應該全省都要蓋才對!
台北有101,全省其他鄉鎮市也應該要有!
台北市公車密集,全省地方應該要比照辦理...
為何大家都有這樣的迷思
何謂:台北有~我們也要有
再除了台北以外的地方作建設
不是因為台北有~所以其它也要有
而是基礎建設是均分
如果說
建設只能放在台北
那何需其他地區呢?
台灣不大
當大家都在提
為何台北的建設這樣多的時候
有沒去想過
就是因為台北建設多~所以人口往那邊移動
人口一多~建設就越來越多
現在要作的就是全國均分
將北部密度過高的問題將其他地區分散
這樣對台灣才有用啊
資源應是共享~而不是去切割
個人積分:35分
文章編號:22441668
art4411 wrote:
大家應該要問的是, 一個自償性不夠的公共工程建設, 為什麼某些財團與地方政府要搶著作; 公共工程不是大家都有糖吃, 總不能看到別人開M Benz, Porsche, 我也要買一部來開.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公共資源也有其侷限性, 配置也有其優先順序, 不可能什麼都要.
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所有地方政府的負債, 是屬該地方政府必須負擔解決, 還是最後又變成中央政府的責任, 最後要由全民來扛? 如果是這樣, 每個地方政府都大肆舉債建設, 讓全國其他居民來負擔, 那台灣向下沉淪之日就不遠, 賺錢或許不易, 但比花錢誰不會; 還好, 我們的地方財政劃分辦法及主計審計制度還算健全, 不至有前述離譜現象. 可是, 道高一尺, 魔有可能高一丈. 在財務中有所謂或有負債(contingency liability), 忽略'或有負債'或off-sheet liability會讓我們在進行財務分析時造成重大錯誤; BOT合約中, 公司破產後政府的買回責任呢就是或有負債的一種? 不負責任沒有自償性的BOT計劃, 會是對國家財政資源的最大破壞, 因為這些不負責任的BOT計劃最後都會成為地方政府的負債, 而這些負債可能是原先並沒被歸在財劃法中地方負債之內.
...(恕刪)
蠻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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