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w wrote:
麻煩你去把新聞看清楚...(恕刪)
Luke Chen wrote:
OK我在修正一下,這種情況被攔下來的,就算要開罰也應該等車上病患送到醫院去再做處理,更何況在本案例中向老師敬理這種事情既無違反法律及國民生活規範,更無傷害他人性命之危險,為何老師可以在不聽學生解釋的情況下就做出懲罰?
這樣我可以接受。
不過這是不是表示,只要小孩有急事。
都可以先不敬禮直接離席?
那麼,事後老師要補懲罰嗎?
那是不是就代表,不管離席的原因為何,該做的懲罰還是要有。
這樣的話,你覺得事後做什麼樣的懲罰才能讓小孩知道擅自離席是錯的行為?
再來就是,什麼樣的原因可以擅自先離席不需報備?
補充問題:要是小孩不願意接受原本的責罰,又該怎麼辦?
妓者:請問各位鄉民要如何才能30CM呢? 01鄉民:嗯~~~這問題很難,不過打對折應該辦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