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判決違反 決議難道是...(恕刪)
我想知道,如果,
官如果沒有按照法律判決會有什麼後果?
1. 被網友推崇為英雄?
2. 被網友狂喊枉法裁判?
3. 被判決不利的一方告?
4. 被監察院靠X?
5. 其他?
bigmouw wrote:
法律人通常堅持著所謂的惡法亦法因此依法判決
這通常也是所謂法官的傲慢
只知把問題推諉於法條不完善,建議修法
就是這種僵固的態度,成了製造「法匠」氣息的溫床
做出判決的法官同時也變成惡法的幫兇
不過沒辦法這就是法律人的象牙塔
又法院從來就不是談真相
法院談的是證據
真相對於原告而言 感謝法院伸張正義
真相對被告而言 感謝法院還我清白
真相對於法官而言 又一個案子結案了
真相對於律師而言 又一筆律師費賺到了
被告無罪是因為真的沒做所以無罪
或是因為有幹可是沒足夠證據所以無罪
真相在上帝前面在去談吧




暗天使 wrote:
地方法院 判決書ht...(恕刪)
calvinko wrote: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 又不是事實審
可是一般民眾都看媒體標題 只看灑狗血部分 就跟著起鬨
台灣的法律是無罪推論 所以除非有很明顯的證據 不然不能輕易定罪
有問題的現有法律條文的不適用
真正該被譴責的是立法院那些"諸"公
媒體可能不敢得罪 立委 也可以目標太大 太難炒作
就拿邵法官來開刀
基本上她是最可憐的
馬總統又開了一例
爾後法官判案 是不是要忽略條文 忽略無罪推論原則
完全以民意向背 為定罪依據
那以後媒體就可以操作司法 是非都由媒體決定
難怪一堆"人" 想想盡辦法要經營媒體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