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esseWu wrote:能100%執行,就不...(恕刪) 其實是要多管其下的。不得餵食也是要確實執行的。有這規矩是更好。123要是確實的執行的話。基本上是不會有流浪動物讓人可以餵食。就成了有這規定沒這可能性會違規。只能說這次花媽挑了一個軟柿子。明白的人當然知道這只不過是沽名釣譽用的。在整個處理流浪動物的作為當中。這只不過是很微小的附註說明,或附加方案。有力的方案衝擊太大,只會衝擊到他的利益。理所當然的就不會去宣稱要去執行。
人類真是種最頂級的動物污染地球糟蹋地球最徹底自私自利第一名餵食個流浪動物也會被說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那些飆車,酒醉撞死人和放火的也都沒啥事,輕輕拍拍屁股就能走人了我只能說還好我是人類,好高等的人類耶
VitesseWu wrote:就個辦法只有冬天有效...(恕刪) 屏東殺狗王,月屠500隻。據說營業50年了。多少隻自己算一下吧。狗狗繁衍真的是很快。然後你說的沒錯,狗肉太燥熱了。有吃狗肉的左岸跟韓國也只有在冬天能吃到這味。夏天吃不到的。setup54088 wrote:餵食動物=>有...(恕刪) 久久回應一下這種的也不錯。想餵食就養他啊。明明就是假借餵食有愛心之名義,行自我感覺良好之實。殊不之此種行徑已造成,他人以及被餵養之動物之困擾。不折不扣的偽善。
蛙鳴之地 wrote:久久回應一下這種的也不錯。想餵食就養他啊。明明就是假借餵食有愛心之名義,行自我感覺良好之實。殊不之此種行徑已造成,他人以及被餵養之動物之困擾。不折不扣的偽善。(恕刪) 官威真大阿...偽善的標準由您定義阿, 佩服佩服...不過閣下這種標準的自我意識形態膨脹和櫃檯吃飯哥 溫奶姊 實為同種人不折不扣的真惡。
鼓利抓到餵食流浪動物的人有獎金,而餵食的人就罰錢只會餵食流浪動物真的沒良心就只好像給魚吃,不教如何釣魚流浪的動物也只能在固定的地方徘徊,排謝物及對其他人的攻擊性呢?真的有愛心就直接把他帶回家照顧不要只為了一時的心軟,造就別人的痛苦
NYPD SWAT wrote:不要忘了,美國可是有動物警察的國家,對於動物保護法令可是數一數二的嚴格。那些飼主,再飼養時,就要受到政府的管理了,虐待或遺棄動物,都是會有刑責罰鍰的。台灣勒?遺棄的沒有罰則,動物沒有管理,從上到下的政策都沒有。亂,一定的拉,只從末端下手,不從源頭解決,這就是台灣的政客 我只提末端,因為台灣保育團體不見得能接受美國的末端處理模式。您說得沒錯,在美國虐待動物的罪名很重的,因為美國認為今天你敢虐待動物,你明天就有可能攻擊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