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成快槍俠 wrote:苗頭不對一定是先踩煞車減速車的喇叭大概一個月按不到三次...(恕刪) 有狀況時 我一定是先踩煞車然後按喇叭按喇叭對方還是不理睬時 我車子也停下來了但是很多騎機車的死白目 總是一副無敵鐵金剛似的根本不甩交通號誌尤其那種小屁孩 或者是老人家從巷子出來 都不會看一下有無來車直接一個大拋物線 就從巷子直接"丟"進主線車道 >"<
前不久在新竹竹北光明六路,六線道的路(十字路口八線)…我行駛於最外線,更外面有一台摩托車,到了路口,摩托車開始往內靠,我以為他是要直行,把最外線讓給右轉車,我也就慢下來給他靠進來,沒想到他還繼續往內靠,我左邊中線的車緊急煞車叭他了…他還不理,繼續往分隔島靠…內線也有車邊煞車邊叭他,但他還是不理,繼續靠過去…就這樣三台車幾乎停下來讓他過,他也順利的在六線道上自顧自地左轉過去了…只能說好命大!
以行車紀錄器碰撞車和機車的位置來看,很難會去注意到有機車突然左轉吧,不要跟我說防衛駕駛!那種角度通常很少會去注意到好嗎!只能說是白車衰,機車騎士找死了,不知道為不會被法官判應注意未注意....雖然不知道那要怎麼樣注意
魚兒魚兒水中油 wrote:不用多說未依規定左轉有啥好牽拖撞到他的白車違規在先為何法律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沒"可預防而為預防"來重罰(恕刪) 在刑法上,好像是第13條"可預防而未預防"就算是(間接)故意了責任比"過失"重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