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草莓?" 我覺得新鮮人真的是草莓!

Kake wrote:
我想你的閱讀能力有待...(恕刪)


我認為你不只閱讀能力有待加強,記憶力也有待加強。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這句話不是你說的?

需要舉出實例的到底是你還是我?我只是順著你的話說罷了。
而且你看清楚我回文的立場,我不是高度肯定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時開除員工的公司嗎?為何我還需要舉出反例?那你可以舉出正面例子嗎?
如果你認為我需要舉出實例才能說話,那請問你在12頁的發言是隨便說說嗎?
還加個事實上,請問事實在那裡?

附上你整段話,免得你又忘記。
是嗎? 你是第一個說自己績效不到可以被解雇的人, 多的是抱怨工時長薪水低福利不佳但從不說自己績效如何的人,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只是想說什麼事情都要算的清清楚楚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應該是自己的一切也應該被清清楚楚地的檢討.... 但...那真的有比較好嗎?
當完兵未何沒有成長

紙能說兵役制度是否應該有效延長 不然大家都在比沒責任感的

peterTG wrote:
有四個字很好:上行下效...

不要跟我說有兩套標準,自己做就可以,少年仔做就十惡不赦...
同樣都是上班時間利用空閒時間做公事以外的事,有下班時間無薪加班補回來這種說法嗎?

其實有兩套標準的不就是你自己嗎?
你認為公司就應該完全按照規矩,但你卻認為自己可以在上班時間做私事,
以上不是兩套標準,不然什麼才是兩套標準?

不是吐槽你,只是你自己都提到上行下效,
那為什麼人家可以加班,你卻是沒錢免談?
還是對於自己有好處的事情就可以拿上行下效來當作藉口,比方說上班時間上網作私事?
這也是兩套標準吧....

realeric wrote:
當完兵未何沒有成長

紙能說兵役制度是否應該有效延長 不然大家都在比沒責任感的


一個人有沒有責任感跟有沒有當兵有甚麼關係?
所以女性們都沒有責任感?
沒有徵兵制國家的人都沒責任感了?
主要還是看人吧...
老是覺得自己喜愛的品牌被抹黑與打壓,是一種被害妄想症的徵兆,請儘速就醫!
Kake wrote:
其實有兩套標準的不就是你自己嗎?
你認為公司就應該完全按照規矩,但你卻認為自己可以在上班時間做私事,
以上不是兩套標準,不然什麼才是兩套標準?

不是吐槽你,只是你自己都提到上行下效,
那為什麼人家可以加班,你卻是沒錢免談?
還是對於自己有好處的事情就可以拿上行下效來當作藉口,比方說上班時間上網作私事?
這也是兩套標準吧....

我說過了,加班是為了啥很重要。
如果你加班是因為你上班打混造成工作沒做完,下班不得以無償加班,還以此為名跟後輩說嘴,似乎沒啥公信力。
工作做完了準時下班的前輩也不是沒有,本來在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就是效率的表現不是嗎?

沒什麼兩套標準阿,一切都是照規矩走,我自己在上班時間沒做完的工作留下來做完沒問題,但如果做完了,還要留下來幫別人清理工作,美其名是團隊精神,這種加班有意義嗎?
自己爬一下我前面寫的,除了像會計師事務所那種行業特性沒辦法要加班之外(屬於行業特性不是員工效率不足的話也該給足加班費),其他行業如果上班時間全力以付工作還做不完,不是勞逸嚴重不均(或是公司人力不足),就是被A的可能性高,不是嗎?

不然你還有什麼其他合理的加班因素,提出來大家討論討論。
"你的公司大概是在開慈善事業不是在做生意,不適任(如你所說沒達到業績)還不開除,真是佛心來著。"
這是你回應我問願意自己績效不彰被解雇的一句話,所以我請你舉例真的因為績效解雇員工的案例,
為什麼? 因為我真的沒聽過幾件被"解雇"的例子,更不用說還要是因為績效不彰!

"如果公司認為員工上班摸魚打混工作沒效率,那就請開除或資遣。"
以上是你再一次的回應,也因此我判斷出你的閱讀能力有待加強,
因為開除跟資遣是完全不同的事情,而且我只有說開除或者解雇,沒說過資遣,因為那是非常不同的兩件事,
還是說你真的搞不清楚兩者的差異?

我記憶差...或許吧...

gina31126 wrote:
我認為你不只閱讀能力有待加強,記憶力也有待加強。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這句話不是你說的?

需要舉出實例的到底是你還是我?我只是順著你的話說罷了。
而且你看清楚我回文的立場,我不是高度肯定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時開除員工的公司嗎?為何我還需要舉出反例?那你可以舉出正面例子嗎?
如果你認為我需要舉出實例才能說話,那請問你在12頁的發言是隨便說說嗎?
還加個事實上,請問事實在那裡?

附上你整段話,免得你又忘記。
是嗎? 你是第一個說自己績效不到可以被解雇的人, 多的是抱怨工時長薪水低福利不佳但從不說自己績效如何的人,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只是想說什麼事情都要算的清清楚楚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應該是自己的一切也應該被清清楚楚地的檢討.... 但...那真的有比較好嗎?
DadaDeng wrote:
不只年輕人變了企業主...(恕刪)


大大好好用~

報告!我沒找到報告...舊電腦資料沒移到的樣子
我覺得你並沒有回應所謂的兩套標準,
也就是你還是沒有說清楚為什麼你學人家公器私用,但卻不學人家默默加班?

規矩? 你還是在上班時間上網嗎?

上班時間完成工作跟效率沒有直接的關係,好嗎? 不會是那麼簡單的關係,好嗎?
簡單說,一樣八小時,人家完成四件,你完成三件...誰的效率比較高?

你"不願意幫同事"是你個人的選擇,
就我個人來說,我不願意跟一個只願意顧好自己的人一起工作!

合理加班的理由?
那我想你接受不了下班前開會吧?
那我想你接受不了晚上還需要tel conference吧?
工廠有很多動作一做就需要好幾個小時,所以你也接受不了這種事情吧?
如果有份工作,加班是常態性,那我也會認為那是公司在人力需求上面有問題,
但如果是非常態性的加班呢? 還有旺季的加班呢?
我只能說不要以管窺天....

peterTG wrote:
我說過了,加班是為了啥很重要。
如果你加班是因為你上班打混造成工作沒做完,下班不得以無償加班,還以此為名跟後輩說嘴,似乎沒啥公信力。
工作做完了準時下班的前輩也不是沒有,本來在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就是效率的表現不是嗎?

沒什麼兩套標準阿,一切都是照規矩走,我自己在上班時間沒做完的工作留下來做完沒問題,但如果做完了,還要留下來幫別人清理工作,美其名是團隊精神,這種加班有意義嗎?
自己爬一下我前面寫的,除了像會計師事務所那種行業特性沒辦法要加班之外(屬於行業特性不是員工效率不足的話也該給足加班費),其他行業如果上班時間全力以付工作還做不完,不是勞逸嚴重不均(或是公司人力不足),就是被A的可能性高,不是嗎?

不然你還有什麼其他合理的加班因素,提出來大家討論討論。

Kake wrote:
"你的公司大概是在開...(恕刪)


我不懂你為什麼一直再顧左右而言他。
你要我舉例,那你自己為什麼不先舉出有公司認為員工不適任還繼續聘用的例子?

開除跟資遣我當然明白是兩種不一樣的事,我認為一個公司要讓人走,不外乎就是這兩種方法。開除不是那麼好開除的,要舉出事例,開除不成當然只好改資遣。難道你以為公司要讓員工走完全是公司說了算?
請問一定要照你的想法回應才叫做理解能力好嗎?

說一套,做一套,標準不一的人到底是誰?
Kake wrote:
我覺得你並沒有回應所謂的兩套標準,
也就是你還是沒有說清楚為什麼你學人家公器私用,但卻不學人家默默加班?

規矩? 你還是在上班時間上網嗎?

上班時間完成工作跟效率沒有直接的關係,好嗎? 不會是那麼簡單的關係,好嗎?
簡單說,一樣八小時,人家完成四件,你完成三件...誰的效率比較高?

你"不願意幫同事"是你個人的選擇,
就我個人來說,我不願意跟一個只願意顧好自己的人一起工作!

合理加班的理由?
那我想你接受不了下班前開會吧?
那我想你接受不了晚上還需要tel conference吧?
工廠有很多動作一做就需要好幾個小時,所以你也接受不了這種事情吧?
如果有份工作,加班是常態性,那我也會認為那是公司在人力需求上面有問題,
但如果是非常態性的加班呢? 還有旺季的加班呢?
我只能說不要以管窺天....

1.公器私用的認定是公司,不是你,沒什麼學不學。
2.跟法律一樣,有規定不能做的才不能,沒規定的如果不能會有長官口頭告知,你第一天知道規則這個東西怎麼解讀嗎?合約寫不能做的是一定不能做,沒寫的是看長官有沒有說不能做,工作確實做好做完長官也不會說什麼,不是嗎?怎麼到你口中,工作閑暇之餘上個網都變成天大的恩賜或福利?
3.下班前開會看會議內容阿,通常會在下班前開會都是檢討當天狀況吧,這種有啥不能接受的?如果你下班開會只是為了說自己多強(想當年我...),順便譴責下屬多差,這種我想沒幾個人能接受。
4.不要講的好像大家都沒加過班,有制度的公司加班都會有合理的理由及相應的報酬,如果是人力需求需要常態加班的話,公司該考慮的是多請人,而不是用叫員工加班又不正常給加班費。
5.旺季加班那個我不是說過了,會計師事務所這種特殊性質的,你當我都沒提?還是你沒看只是想仗著自己老上來電人?

時代不同了,你以為勞資糾紛最近猛爆的原因是什麼?只是7年級之後不想讓4~6年級前輩們硬吞過不合理的某些制度和待遇延續下去罷了。
換個方式問,你現在覺得合理,等以後我們用同樣的方式對你的孩子(可能9年級後),你做何感想?我才不信有幾個父母會說吃苦當吃補忍下去(爸寶媽寶一堆)...不到公司拍桌嗆主管替小孩爭取權益就該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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