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e wrote:
我想你的閱讀能力有待...(恕刪)
我認為你不只閱讀能力有待加強,記憶力也有待加強。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這句話不是你說的?
需要舉出實例的到底是你還是我?我只是順著你的話說罷了。
而且你看清楚我回文的立場,我不是高度肯定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時開除員工的公司嗎?為何我還需要舉出反例?那你可以舉出正面例子嗎?
如果你認為我需要舉出實例才能說話,那請問你在12頁的發言是隨便說說嗎?
還加個事實上,請問事實在那裡?
附上你整段話,免得你又忘記。
是嗎? 你是第一個說自己績效不到可以被解雇的人, 多的是抱怨工時長薪水低福利不佳但從不說自己績效如何的人, 事實上,台灣多數的公司並沒有在員工績效不彰的時候解雇員工,對吧? 只是想說什麼事情都要算的清清楚楚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應該是自己的一切也應該被清清楚楚地的檢討.... 但...那真的有比較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