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假期,不好的住房經驗

法官原則上對這種案子會很不爽

當然飯店不對

但你就警告飯店,告知這是不對的

飯店如果也道歉了,也有一點誠意表示

那建議事情就到此就好

你當然可以去告官

但你真的這麼閒嗎?

法官真的這麼閒嗎?

法官了不起,判對方賠你一晚的住宿

這樣值得嗎??

當然你爽就好

但我還是建議,退一步海闊空

和別人過不去,就是和自已過不去





看完這一長串只覺得,很多人簽字同意時根本不細看你同意的條款....

大部分人都是以房客的立場講"我認為飯店應該怎樣..."。但事實上是,飯店在接受你入住讓你簽字完成check in手續的文件中,一定得告知飯店管理上的注意事項,有關房客跟飯店兩方必須遵守的協議事項,但多數人還是沒養成這個習慣把這些事項搞清楚,就以自己的立場來認定該是怎樣。

只能說,會這樣的人,一定不會是實際飯店管理者,就算真有朝一日真的變成管飯店的人,也不會是他們口中"飯店應該怎樣怎樣..."的人,而會是"同意條款客人不是簽字同意了,現在是要奧啥..."。而那些所謂服務態度很好的飯店,說穿了,一年到頭就是在跟這些違反同意條款在先的客人們低頭道歉賠不是....

P.S. 我在美國是有住過標榜私密空間決不打擾的resort, 要打掃一定等你退房或是你要求下才進房。不過這也都寫在人家同意事項的文件裡面。寫中文都很多人不想去搞懂了,寫英文的更別提,這也難怪早些年有不少國外旅館對台灣人的印象很不佳......
小弟去大陸出差時

告訴清潔員每天"都不用"打掃

需要打掃我會在出門時告知清潔員

只要幫我補充一下消耗品就好了

1. 貴重物品一定是隨身攜帶的

2. 東西真的掉了再來處理, 老是把人當賊, 佛也會發火, 不是花錢就是老大
15151515151515151515...



那到底想要怎麼處理,水果也請了,晚餐也請了
要主管跪下磕頭道歉?要房務員請辭以示負責?
有時候真的可以退一步海闊天空的阿~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這樣也要報警處理


個人覺得樓主不應該那麼計較


對方有道歉就好

樓主是否有掛 "請勿打擾"的紅牌 或是燈示?

住房期間 房務進進出出 整理房務是很正常的(不過通常是要看到 "請整理打掃" 的綠牌)

不過送錯水果還取回,顯示出這個飯店的平時訓練出了問題。



樓主只是個奧客而已吧...傻眼
從頭到尾飯店的錯就只有送錯水果而已也要報警?
飯店人員進入房間是很正常的吧,阿是都沒住過飯店的經驗嗎?
我也做過服務業
最怕的就是這種付了錢就自以為是天上下凡的正義使者之類的人
例如明明事前已跟他解釋過哪些要收費、或哪些設備要小心使用/不能使用之類的
卻動不動就要通報消基會、找他在壹週刊上班的親戚之類的
但是還沒聽過有人激動到報警的...真扯,飯店應該覺得超衰的吧
飯店本來就想大事化小,和平的處理好這件事情
是你跟家人想把小事搞大

到底東西有沒有遺失,有沒有報案三聯單
有沒有吃送的水果,有沒有享受招待的晚餐
信用卡有沒有去報遺失

我想身分證跟信用卡會不會是用來騙飯店的籌碼
真的身分證跟信用卡都放在房間嗎??

整串看下來.
我真的覺得有點小題大作..

飯店其實沒有做錯什麼.
你入住並不等於他們不能進入.
況且貴重物品本來就應該放保險櫃或是隨身帶.
再說你們也沒掉東西吧..
這樣還要報警...真的是非常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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