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夯兲巭 wrote:
沒人瞎起哄阿 ...(恕刪)


恩.....沒"人"
那我改成不要理那些瞎起鬨的無聊非人的物體 可以了吧?
黑色小老虎 wrote:
恩.....沒"人"...(恕刪)


也不知道你說誰 要改就改嚕

夯兲巭 wrote:
也不知道你說誰 要改就改嚕


放心 那些在旁邊瞎起鬨的無聊非人物體自己心裡有數!
我只是順你的要求改而已!


趁著假日兩天幫開版的集氣,別成為奇萊山神祕消失事件!!

我來認真回一下好了

關於樓主說的三點訴求
要「求償」當然可以
但是不是你有求償就要得到
最後還是看法官怎麼判
以樓主想要得到的這幾點來說
通常只會得到公假跟公開道歉這兩件事
其他的都很難,尤其是錢
除非你是名人或是身價幾千萬、上億的
不然想得到金錢方面的賠償且多到夠你在這事件上的支出
實在是希望渺茫

而且這種事情通常也不會上法院
不和解的話也是簡易法庭就直接判了
除非你繼續上訴,不然通常就是這樣了
想繼續上訴嗎?
絕大多數人不會有那種勇氣跟時間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henryblue wrote:
01說要提告的人比濁水溪的石頭還多,沒建設性嘴砲的人比森林的樹葉還繁密,可是我提告的決心比奇萊山還要堅定!



報案和提告可是截然不同
天亮了
新的一天又開始
星期六~今天星期六了
距離版主~輕鬆打贏官司~又近了一天

矮子喬登 wrote:
真巧!每個要提告的都...(恕刪)




直接報案提告不就好了,反正證據在手

法律面有理,法官,檢查官還不是判"公開道歉啓事"

"公開道歉啓事"跟"限期PM道歉",不是一樣都是SORRY嘛

所以

為什麼都要發文宣告天下?

要的是勝利的姿態?

Mess with the best, die like the rest, fuckers.

henryblue wrote:
請鄉民耐著性子,禮拜五中午前小弟我沒看到300字道歉文,
禮拜一早上一定親自到警察局領取三聯單,開箱文連小弟自己都想要看。
我很有耐性的,我會等你.

大家都想看三聯單,我也會幫你勸勸鄉民們要有點耐性,魚骨大這麼久都在等了,星期一算很快了.
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等等

想請問一下 樓主星期一只是要去報案而已 還是報案+提告一起來???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報案和提告可是...(恕刪)
希望樓主一定要告下去

別浪費大家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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