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supper wrote:營裡學長及長官的精神...(恕刪) 宮三小朋友....帶個智慧手機就萬死不足惜....中華民國經實的志願役叫出來跳個十分鐘保證智慧手機掉滿地....人家是義務役,當兵是保家衛國,沒有欠人什麼....結果擺一副高姿態在講道德....你怎不去評論一下飯佐現先生的FB每天都在玩有多墮落...
鎖螺絲 wrote:義務役士官當然是可以關禁閉 dc001352 wrote:我記得在金門當兵時連上一個上士也是被關禁閉 a057687 wrote:沒記錯的話...悔過就是禁閉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規定,士官懲罰種類,只有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只有士兵的懲罰種類,加入禁閉、禁足與罰站。悔過=禁閉?還是故意曲解!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名稱不同但去同一個地方罷了 所以我才說,會不會是故意曲解"悔過"的意思。我是1416T,民國70年初,那時候的軍隊應該比現在,更是封閉的團體。我永遠記的,服役單位的處長,對我說的那句:要不是你是士官,我就送你去關禁閉!最後的結果是,禁假一個月。(一個月不准假)
按表操課的禁閉是不會出人命的,至少在我當兵兩年沒有聽過不要在牽拖甚麼體能問題,體能在好,把你狠操一小時就能讓你口吐白沫了並非每個被關禁閉的人都是窮兇惡極,有的兵一下部隊就接到爛業務,裝檢包了也是一樣當禁閉生
【慎轉新聞】三立新聞現在有洪仲丘的病床照(和遺體照?)非常悽慘這哪裡是什麼熱衰竭或體力不支之前有個小孩被虐 媒體版面都是他的遺體照洪仲丘就像那個樣子一個年輕人入伍報效國家完成他欠國家的義務但是就算今天他在部隊裡面玩candy好了也絕對不至於被凌虐到如此地步致死這些殺人兇手完全是泯滅人性、喪心病狂!
jinshun000 wrote:一個年輕人入伍報效國家完成他欠國家的義務但是就算今天他在部隊裡面玩candy好了也絕對不至於被凌虐到如此地步致死這些殺人兇手完全是泯滅人性、喪心病狂!...(恕刪) 回想到以前當兵,心裡也是超幹(全部要推給義務役的背黑鍋,那些職業軍人,一天都不放過,不用白不用的嘴臉..)拿隻有照相功能手機,就操死一個義務役下士哪天換你們家的兒子去當兵被操死,我想沒有誰會承受的住的這件事情絕對不能記記過就了事,一定要那些職業軍人一命賠一命來!!不然全部涉事人員,全部記過勒令退伍國防部長也下台好了
hl805hsp wrote:回想到以前當兵,心裡...不然全部涉事人員,全部記過勒令退伍(恕刪) 如果如此,要先查封財產...因為喪家申請國賠,,,國家先賠給喪家...事後要向這些"疑似凶手"...的人員"追償"賠償金....應該會面臨:一:軍法審判...坐牢,有"故意"之意圖,,,會加重其刑...二:被追償~~"國賠金額"...台灣畢竟還是民主,法治國家....生存權凌駕所有,不容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