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閉室不是一般操課,不要混為一談


badsupper wrote:
營裡學長及長官的精神...(恕刪)


宮三小朋友....


帶個智慧手機就萬死不足惜....


中華民國經實的志願役叫出來跳個十分鐘保證智慧手機掉滿地....


人家是義務役,當兵是保家衛國,沒有欠人什麼....



結果擺一副高姿態在講道德....


你怎不去評論一下飯佐現先生的FB每天都在玩有多墮落...

雖然有些離題,我比較好奇新聞說的體育系是哪一間的,說沒辦法真的有點誇張,球員時代這應該只能算小菜吧!!我怎麼記得以前跑操場基本量就是6000以上。

鎖螺絲 wrote:
義務役士官當然是可以關禁閉

dc001352 wrote:
我記得在金門當兵時

連上一個上士也是被關禁閉


a057687 wrote:
沒記錯的話...悔過就是禁閉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規定,士官懲罰種類,只有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只有士兵的懲罰種類,加入禁閉、禁足與罰站。

悔過=禁閉?
還是故意曲解!

greatsteve1201 wrote:
陸海空軍懲罰法第6條...(恕刪)
名稱不同
但去同一個地方罷了
反正進去都是拔階
因為當年我同期在退伍前一天差點進去
我也差點進去過
好險連長挺我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名稱不同
但去同一個地方罷了

所以我才說,
會不會是故意曲解"悔過"的意思。
我是1416T,
民國70年初,
那時候的軍隊應該比現在,
更是封閉的團體。
我永遠記的,服役單位的處長,
對我說的那句:要不是你是士官,
我就送你去關禁閉!

最後的結果是,禁假一個月。
(一個月不准假)

trouts0325 wrote:
宮三小朋友....帶...(恕刪)


那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按表操課的禁閉是不會出人命的,至少在我當兵兩年沒有聽過

不要在牽拖甚麼體能問題,體能在好,把你狠操一小時就能讓你口吐白沫了

並非每個被關禁閉的人都是窮兇惡極,有的兵一下部隊就接到爛業務,裝檢包了也是一樣當禁閉生
【慎轉新聞】

三立新聞現在有洪仲丘的病床照(和遺體照?)
非常悽慘
這哪裡是什麼熱衰竭或體力不支
之前有個小孩被虐 媒體版面都是他的遺體照
洪仲丘就像那個樣子

一個年輕人入伍報效國家
完成他欠國家的義務
但是就算今天他在部隊裡面玩candy好了
也絕對不至於被凌虐到如此地步致死
這些殺人兇手完全是泯滅人性、喪心病狂!
jinshun000 wrote:
一個年輕人入伍報效國家
完成他欠國家的義務
但是就算今天他在部隊裡面玩candy好了
也絕對不至於被凌虐到如此地步致死
這些殺人兇手完全是泯滅人性、喪心病狂!...(恕刪)

回想到以前當兵,心裡也是超幹
(全部要推給義務役的背黑鍋,那些職業軍人,一天都不放過,不用白不用的嘴臉..)

拿隻有照相功能手機,就操死一個義務役下士
哪天換你們家的兒子去當兵被操死,我想沒有誰會承受的住的

這件事情絕對不能記記過就了事,一定要那些職業軍人一命賠一命來!!

不然全部涉事人員,全部記過勒令退伍
國防部長也下台好了

hl805hsp wrote:
回想到以前當兵,心裡...不然全部涉事人員,全部記過勒令退伍(恕刪)


如果如此,要先查封財產...因為喪家申請國賠,,,

國家先賠給喪家...

事後要向這些"疑似凶手"...的人員"追償"賠償金....

應該會面臨:
一:軍法審判...坐牢,有"故意"之意圖,,,會加重其刑...

二:被追償~~"國賠金額"...

台灣畢竟還是民主,法治國家....生存權凌駕所有,不容剝奪...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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