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0926 wrote:爽的是 由他字案轉偵...(恕刪) 請問這表示…什麼?(有點忘了前面的劇情)現在對方是被妳告什麼罪嗎?是那筆10萬元的詐欺罪嗎?(「他」字案改分「偵」字案,就是代表檢察官已經開始發動「刑事偵查權」,對於涉嫌犯罪之人,就有成為被告的可能。)
xxxx0926 wrote:案件檢察官幫我移到台...(恕刪) 一般告訴案件都是以"被告"戶籍地的法院有管轄權, 但是因為你們二個是相同案件"互控", 所以"併案"審理了...至於誰對誰錯, 其實檢察官心裡都有一把尺, 一般也都有默契... 會讓犯罪的傢伙多累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