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古龍那些著作財產權都在存在的作品,我是沒看過彷冒的啦

不過倒是看過一本厚厚的"後紅樓夢",這本書應該是寫給不爽結局的讀者看的
當然,若是曹雪芹還在的話這樣也是違反了著作權

作者寫的情節是黛玉假死而復活,和尚原來是騙子被趕了出去,當然金玉良緣也是鬼話
於是寶玉求得了功名,跟黛玉結為夫妻,繼續在大觀園裡過著生活
當然囉,後者的寫法也是努力模彷曹雪芹
但畢竟不是原生的點子,有些地方就會看起來不合邏輯
只是讀者專心看下去,就可以看出一堆無法自圓其說的蛛絲馬跡

後紅樓夢、紅樓夢補、紅樓續夢、紅樓後夢…真是看到下巴都會掉下來
會不會被模彷,要看作品的受歡迎程度啦
不然別說模彷了,搞不好連看都不看哩


我覺得根本就不需要回應那位來亂的仁兄吧= =
越跟他辯他越開心
無理站不住腳的事,被他一講就變成對的了
忽略他的發言吧
別再回他了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一大串回覆看完的感想...


事情還沒明朗,不要批評這位可憐的高中生不是原創
結果自己用尖銳的話語批評名氣較大的作家不是原創
重點是名詞原創這點嗎?劇情架構是不是原創才是重點吧
不然以後隨便一個人文章都能寫得很好
反正大家國小上國語課都有學過造樣造句、換句話說嘛
改一改,就又是篇原創了啊

抓著抄襲的"精準定義"、他只是個屬於弱勢的學生
捍衛陳同學的尊嚴
那另外一個創作者的尊嚴就能踩在地上嗎?

怕陳同學想不開,就不怕九把刀想不開

「只能說 比模仿還差勁」...<=默認陳同學模仿?
看了好幾篇movieko的發文,
小弟怎麼感覺movieko好像是陳同學或是陳同學的親友啊?

大人別打我,小弟只是"假設"

請問大人,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我想說的 這學生並沒有惡劣到
直接copy paste 九把刀的文章 直接到他的小說裡

做這些事的 那些名人, 比這個學生惡劣多了
結果 還不是沒事.

要不是吳淡如的抄襲是直接抄自某個名人,
要是是網路上的一個blog,

我看 搞不好又一堆人在公審那個blog的作者


就像週節輪的抄襲 還不是沒事,
因為是抄國外的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jerry3410 wrote:
看了好幾篇movie...(恕刪)


就像這個好笑的笑話

沒半個人有點證據 證明我跟那學生的關係,

連這種笑話 還是一樣再寫.

反正你也不是第一個

只是在顯示你的愚昧而已

你們在玩 多數暴力嗎?


沒人想到什麼多數暴力 還是多數正義的啦

只是漏頭百出的內容,你就不能阻止別人回啊

回了之後又裝做沒看見

你乾脆就直說"警察打人"好了嘛 (如果劇情一直自動向下走的話)
movieko wrote:
我想說的 這學生並沒有惡劣到
直接copy paste 九把刀的文章 直接到他的小說裡(恕刪)

這段是否代表你也不否認陳同學的文章有太多"相似"


就連國中生、高中生、大學生要抄文章做報告也不會笨到整篇通抄啊

吳淡如的情況好像是看了網路轉寄信,腦中當然有了印象
然後寫書的時候用了那個故事
那個故事我也聽過N個版本(架構相同),根本不曉得原作者是誰
新聞出來才知道這個人
jerry3410 wrote:
請問大人,公堂之上假設一下,該當何罪?


根據大清律例, 假設頂多掌嘴兩下....

不過大清律例真的有這一條嗎? 剛剛找了一下, 條目多到看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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