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quila Wu wrote:
殺人犯有人權,強姦犯...(恕刪)
所以強姦犯,最好是用中東某一國家的方法:直接活體去勢,
李泰安也應該被五馬分屍;
蘇建和等人也應該直接判死刑,
所有重刑犯都不應該被假釋,最好關到死.
嗯,台灣這樣治安就會比較好?
我老婆也曾經被搶,而且是懷孕時,還好沒有跌倒,
強劫犯後還被抓到,只被判兩年多(而且該搶劫犯已連續搶奪十幾件,法官以連續搶劫只加重1/2)
我也曾經忌惡如仇,
但現在我卻認為,只要法院還未定讞前,都只是嫌疑犯,
台灣警察的素質,其實是參差不齊的.
影片中的那些痞子,我也認為應該要把他們抓起來,
只是罪名是什麼?
若只是因為沒帶身分證,我是認為警察的處置過當,
哪天若是你沒帶身分證,警察也是這種"跟我回警局",你會有什麼反應?
今天大家只是因外表看起來都是斯文人,所以警察對你們的態度當然會比較好,
而就認為警察都沒錯嗎?
我也舉了例子,我同學只是長的比較黑,警察就用比較粗暴的態度,
知道是碩士後,態度才比較好,
在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警察對待黑人與白人的態度,就是有差,
就因為這就是對人的刻版印象,
影片中若換成幾個正妹,我想警察的態度就不會這樣,
難道長的像痞子跟正妹的人權不一樣嗎?
jwlin222 wrote:
在美國這樣的民主國家,警察對待黑人與白人的態度,就是有差,
就因為這就是對人的刻版印象,
影片中若換成幾個正妹,我想警察的態度就不會這樣,
難道長的像痞子跟正妹的人權不一樣嗎?
我相信,您應該看過全部影片的前後了。
也相信 您也看到那幫人跟警察講話的態度和動作。
包括語帶髒話和動手動腳甚至站前一步貌似要拼命。
假如今天您是警察,您的另一位員警在背後拍照蒐證,
您一個人面對對方四五個人"貌似"無法好好溝通。
再加上從影片看到的,對方你一言我一語甚至沒人想好好聽警察說啥。
我想任何是誰在那個當下當警察角色的都會有壓力吧?
當然,從片中並無看到真的有襲警奪槍的動作。
那假設這樣的行為發生了呢?
台灣那麼亂,怎麼知道可不可能?
個人是認為這篇其實多少有灰色地帶,
若對方那幾位態度好些動作小些,
別一開口就我找記者別一開口就你編號給我。
是否...影片有些地方的事件就可能不會發生?
這年頭...法律只保護懂得人。QQ
jwlin222 wrote:
律師黃仕翰表示,便衣警察要盤查,民眾可主張隱私權拒絕。如果當事人不具急迫危險性,也不是現行犯,警察不能強制戴手銬。「這兩位警員可能有執法過當及傷害的問題,盤查這樣太超過了!」 ...(恕刪)
都"搖掰"的動手拉員警的臂章了 ~ 還不具急迫危險性???
還有這位員警穿的是制服不是便衣
你確定這位律師有看影片???
jwlin222 wrote:
如或許用台北人的眼光,看那些痞子很像壞人,
但如果去中南部,那樣的穿著與談吐,可能路上一堆,
難道你就認為中南部都是黑道嗎?...(恕刪)
預防勝於治療 難道看到像壞人的不能盤查?懷疑帶槍帶刀的也不能盤查? <那我看以後每個人都要帶槍防身了>
看個身分證有何關係 ~ 更何況是警察的權利之一
反倒是您能解釋這些居民拒絕的原因嗎?
我看不出這位警察哪裡侵犯人權了??
想罵警察的請另外開話題去找那些爛警察 ~ 別在這版面汙辱這位堅守崗位的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