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完全不使用國三,不然以這次的事件來看,事發只有5秒左右就覆蓋幾百公尺的路面,全線32處順向坡,還能怎麼小心開?一路時速三百跟它拼嗎?
cclo wrote:
小林村事件,挖出屍體是不可能辦得到。而這次的走山事件,優先搶救出遺體我認為已經是介於辦不到與辦得到的界線之間。
就如同餘烈說的,儘速以大型機具先將土石推到南北兩邊的道路上大概是優先搶救遺體的最佳方式,但這種方式也許會損害路面,延長土石清運與交通恢復的時間,到底值不值得,這就看大家對生命尊重的程度有多少,挖掘遺體與搶通道路到底誰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