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誰做?>火車站頭賣愛心筆集團的老闆想"我這段時間以來做假的喔?!""X! 我上電視都是因為被警察抓 還被人橋翻嘿人上電視哭一下 還一堆人挺早知道我就先找記者開記者會來哭一下了"老闆結論:我輸在不夠"黑"啊...
OCEAN1975 wrote:小弟不才有一疑問想請...(恕刪) 很多公司,是有成立基金會的。舉例像是富邦,就有一個富邦文教基金會。TVBS也有一個文教基金會等。富邦文教基金會活動連結只要有牽涉到愛心募款但沒有跟內政部報備,就是違法。
一個人的故事 wrote:大家講的真是氣憤阿!阿他的公司 因為做公益虧損 倒了 還能繼續公益嗎?不能把 公司賺錢與他的部分公益混談吧一推 不爽別人 就妖魔化的無知! 今天成立一家公司就可以打著義賣的名義,進行斂財嗎??還有!!今天他賣衣服有賣到虧損嗎??沒有吧??搞不好范范那隻鑽戒也是這樣來的勒!!而且今天眾多網友質疑的是:該公司不是只有這項爭議產品而已!!還有其他產品的銷售收入,既然如此,那他把公司營運成本轉嫁到該項爭議商品就是合理行為??就是符合"義賣"之精神??按您邏輯,那我等普羅大眾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來個"假義賣,真斂財", 還不得批評與爆料???盲目的支持才是最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