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 wrote:要知道腦殘的人多是盲目的...(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514402&p=14wen.J wrote:腦殘果然是一種盲目的流行........(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514402&p=15這位大姐, 我也是女生, 但對於您一再重複使用腦殘兩字深不以為然上面只是您多次使用腦殘發言的其中兩篇引言每個人的發言都會顯現自己的人格, 自重其實是對自己有利同時, 也許您不知, 過去曾有人在網路上罵人腦殘因而遭到起訴http://www.nownews.com/2008/01/05/138-2212253.htm希望您不要以身試法
Castillo wrote:如果不是打著「義賣」...(恕刪) 打著義賣的旗號再說不是義賣不是義賣,鬼要買你的衣服佔義賣的便宜來獲利,拿少數獲利來捐款卻又不敢承認是義賣還說衣服不是重點,不是在義賣我呸
一件衣服580元,捐100元做公益,480元是成本(不知是否利潤也包括在內)。這樣的話根本是消費者在做公益,而不是黑人在做公益,因為成本已回收了啊,不是嗎?而且衣服成本要480元,如果沒包括賣衣服利潤在內的話好像有點貴。黑人想做公益的心值得讚揚,不過就方法而言應有檢討空間。公益其實可整合資源降低成本例如 -- 可與廠商、媒體合作共同合作做公益,除可降低貨品成本還可增加媒體曝光。讓點版面給廠商等其他公益單位,可創造更高的效益,不是嗎。純靠找藝人露臉,賣東西,老實說 --- 好形象都回歸給藝人,但實際上在做公益卻還是消費大眾。!藝人與其賣東西捐款或在鏡頭前露一下臉,不如發起藝人親身走入關懷弱勢團體的活動,定期到特定團體( 安養院、育幼院 .... )以行動喚起社會大眾一起來關懷這些需要幫助的團體,視這些團體的需求直接捐款或捐設備給這些團體( 或其他資助 -- 如關懷、探視、與其聊天 ),應該更有實質效果。不過還是應給黑人鼓勵,畢竟作公益事件好事,也期待有更多的藝人一起親身投入公益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