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網路霸凌之嚴重性,建立良好網路禮儀.

台中小康 wrote:
台灣現為法治國家,
不建議大家以網路霸凌之方式動私刑,
動私刑者不會因你動機多麼合理而變為合法之正義....(恕刪)

挪用你的定義
你現在說得完全不符事實 企圖混淆視聽
根本是在網路霸凌這些網友

> 毆打弱智生固然不對,但錯不至被群眾網路霸淩,
錯不至於被網路霸凌? 是你定的?
那哪種錯是可以用到網路霸凌?
繼續打到第二頓? 第三頓? 還是要發生人命才可以網路霸凌這些人?

當你要人建立網路禮儀的時候
怎麼不去說這些人不抓去關
今天你是第三者才可以講到雲淡風輕
你被打的時候 周圍的人事物都漠視你 脅迫你 沒人站在你那邊
你去跟這些人講網路禮儀看看

根本就不是網路禮儀的問題了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實現正義的目的,
必須靠文明的手段和法制.
靠“以暴制暴”求取正義,
雖然解決了一時一地的小問題,
但卻教會了很多人不文明的表達方式和不正義的做法,
更可能激化問題雙方的矛盾,
甚至挑起更惡劣的對抗情緒,
最終的結果,
只能是越來越多的人越來越不文明、社會越來越不講求正義.
況且“以暴制暴”比的是力量,
看誰的力量大,誰的手段更兇狠.
現在又不是原始社會,比誰的力量大才能稱雄.
從這點上說,
以血還血與以牙還牙式的“以暴制暴”,
是一種原始復仇意識,
是文明的倒退.

人是可以敎的,是可以感化的,
但是畜牲呢?畜牲就要用鞭的、要用打的,
沒辦法,因為智商不一樣。

沒有力量的正義 只是妄想

若你哪天 實現了你的正義

我再來幫你拍拍手


再此之前

你比他們都不如
我不喜歡念書
看你這麼多文字
我有被網路霸淩的感覺

還有阿
網路霸<<淩>> 錯字阿
這樣指正是否違反<<良好網路禮儀.>>

網路種種人 與其 偽善 and 犬儒
我覺的鄉民還比較好相處......

台中小康 wrote:
少年犯罪責不重,故相...(恕刪)


凡事都有個先來後到,當你引用條文時,先確定能不能解決完善校園霸凌事件,如果解決了,再來討論網路霸凌,好嗎?
某些人不尊重法律跟人權在先,現在卻要我們去跟他們談法律講人權....難道民主跟革命都是用嘴巴說就有的嗎?
你要的只是簡單的訴求,那排隊等著,會輪到你的‧事情有多嚴重,訴求手法就會有輕重的不同,幹群架/定孤枝/霸凌你分不分的出阿
分的出再來談法律怎麼判,罪罰的輕重,世人皆醉,你獨醒阿,醒著的又做了甚麼,影片中有人旁觀,影片外一樣有人旁觀,當你發文之前,能不能跑一趟花蓮,給那些惡少一些法律條文告訴他們校園霸凌是不對的,是不好的,如果可以的話給他們一個擁抱,讓大家都知道你醒著關心這世界,然後再發文po上來討論網路霸凌,我們再一起建立網路禮儀................
非也~非也~
指責別人的錯誤所在~
怎麼可以算是霸凌呢~

亂七八糟~
搞不清楚~
新進化論:適者不一定生存,不適者絕對淘汰!
台中小康 wrote:
實現正義的目的,必須...(恕刪)

抗議!! 原po扭曲資訊 網路霸凌眾網友阿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k68201 wrote:
凡事都有個先來後到,當你引用條文時,先確定能不能解決完善校園霸凌事件,如果解決了,再來討論網路霸凌,好嗎?
某些人不尊重法律跟人權在先,現在卻要我們去跟他們談法律講人權....難道民主跟革命都是用嘴巴說就有的嗎?
你要的只是簡單的訴求,那排隊等著,會輪到你的‧事情有多嚴重,訴求手法就會有輕重的不同,幹群架/定孤枝/霸凌你分不分的出阿
分的出再來談法律怎麼判,罪罰的輕重,世人皆醉,你獨醒阿,醒著的又做了甚麼,影片中有人旁觀,影片外一樣有人旁觀,當你發文之前,能不能跑一趟花蓮,給那些惡少一些法律條文告訴他們校園霸凌是不對的,是不好的,如果可以的話給他們一個擁抱,讓大家都知道你醒著關心這世界,然後再發文po上來討論網路霸凌,我們再一起建立網路禮儀...................(恕刪)

+1
本篇最中肯!!
台灣的社會,仰賴法理完全是癡人做夢,你看越來越多人主張台灣要嚴刑峻法就知道
我們根本不相信那一套,更甚者立法者執法者本身領頭犯法,會有網路霸凌只是因為
我們大部分人在現實社會中無能為力,只好藉一管道抒發。

殺人放火者輕判,大型經濟犯罪者逃到國外,無能為力,卻來檢討民眾憤怒的言行,
比較文明理性? 笑話。
我真是苦呀,苦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