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法律只是在防君子不防小人,所以單說能不能嚇阻犯罪,我覺得不能,況且古人有說過,飢寒起盜心 飽暖起淫慾,正常情況下,沒得吃就會為了生存去找吃的,然後有得吃的還要吃更好用更好的,太超過了,這也是犯罪<既然不能嚇阻犯罪,但為什麼還要死刑,或是各種處罰,因為社會總是要有秩序,要有正義,如果沒有法律,那黑暗的正義力量,只會令社會更混亂
燙嬰事件應求處死刑,我想是因為社會觀感!!這樣冷血的父親,這樣慘忍的行為,結果只是無期徒刑...這些都還是要浪費納稅人的錢,不如直接判死刑!!====================================之前有個新聞~求婚不成潑酸毀容 伊朗法庭堅判以眼還眼德黑蘭刑事法庭去年11月根據回教以眼還眼懲罰條例,下令在27歲男子梅吉德(Majid)雙眼各滴上10滴硫酸,讓他瞎眼。我覺得這樣才真正達到嚇阻犯罪!!應該把這個狠心父親丟到滾燙的熱水中,讓他嚐嚐被害者的痛苦!!PS.然後來個全國實況轉播!!搶劫犯一律砍斷手!! 性侵犯一律宮刑!! 依此類推~相信,治安會好很多!!
Peniz Chang wrote:直接斬首示眾,現場Live才屌...(恕刪) 這樣未免也太殘忍了應該遊街示眾亂石砸死!!三貓之僕 wrote:小弟在很多銀樓的...(恕刪) 因為現在已經很少有死刑的判例了....
統計上來講,增加刑責,只有在短時間內可以降低犯罪率。一段時間後,又會回升。個人覺得,刑責重不重有一點影響,但是法律的執行更重要。因為人的大腦,似乎不會將有可能死亡的後果跟行為做很密切的連結。舉個例,酒駕會提高駕駛的死亡率(或是吸菸會造成肺癌),大家都知道,但是還是很多人照做。知道後果跟會不會去避開,似乎關連性不大。(不是個很貼切的例子,抱歉)
死刑對當事人起不了多大作用 畢竟出來混的 總有一天要還的但對於那些還沒犯的人 多少有些警惕 告訴他們 還就是拿命來還...對被害者家屬 多少有些公道可討 自己的親屬不至於白白犧牲再者 現在 台灣假釋出獄的受刑人 累犯機率居高不下 很多社服單位龐雜開支都無效經濟不景氣時更明顯 60幾歲的老翁行竊 刻意被逮 為何??進去有免錢飯可吃 至少三餐溫飽...因此 個人淺見 廢除死刑一說 只給所謂的人道團體一口飯吃的機會 穿得人五人六的 上台說說話罷了快刀方能斬亂麻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