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民進黨開記者會的新聞稿不知道幾個人看過現在好像每個網友當初都親眼看見衝撞警察了兩方的說詞出入那麼大誰知道當時的真相?現在一堆人好像看個新聞標題就知道當初實情是怎樣了因為後來做錯事所以這個人以前所有說的話做的事都是錯的?我不是上帝也不是神這種事情誰知道?現在出事情了就算是當初員警真的沒錯好了是少年故意欺瞞議員民代結果當初質疑警方的媒體沒錯欺騙議員的少年也沒錯挖出來幫忙的議員反而現在罪該萬死我看到時候有人說議員幫忙質疑用槍不當後來嫌犯又犯下姦殺案所以議員成立殺人罪幫助犯應該也有不少人會連署有時想想還真好笑
有那個人看到車子衝向自已,而自已手上有手槍不用的道理呢?本能反應吧。。。不過也太準了,那種情形下還能射到可能老天有眼吧現在法律變得好像人犯罪以後,只要經過一段時間就可以假釋的做法讓我相當不認同由於對於那些強姦犯更是如此,應該將假釋的條件設得更高點,要不然有些人出來就再犯這樣關入牢裡有什麼用呢?
fdf0601 wrote:當初民進黨開記者會的...(恕刪) 不過當初那個民帶在接受民眾陳情的是不是也該瞭解清楚呢?衝撞警察被打傷了還好意思開記者會自己愛作秀,現在捅到蜜蜂窩了才改口是不是也太晚了所以我覺得這件事剛好可以給每個民代作為警惕(不論是那一黨的)接受陳情最起碼也要把事情搞清楚,不要看到什麼事情可以作秀就上了
fdf0601 wrote:出來幫忙的議員反而現在罪該萬死...(恕刪) 姦殺犯少年罪該萬死議員同樣罪該萬死開記者會前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不用查證?廢除死刑? 甭想了吧http://blog.yam.com/kiss486/article/20948811以德報怨何以報德?致那些支持廢除死刑,偽善的人權運動者若人權運動只是你們爭取政治權利的羊皮我祝你們永世不上天堂,地獄惡火焚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