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幫人做銀行保人的一個疑問

這我可以回答,因為我做過呆人。

銀行會先處分債務人的房子,(法拍),不夠的話,再向"保證人"催討,
會先對保證人的房子作假扣押,貼封條,
這時保證人要保的是"自已"的房子。
錢還完了,才會撤銷假扣押。

還是不要幫人作保,一不小心,會什麼都沒了。
保證人如果用保證人代償,取得債權,是可能用強制執行取得房子的。~~銀行可以轉讓抵押權給你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steven88 wrote:
剛剛看到一個就是幫人...(恕刪)


我沒記錯的話,如果欠債人跑路了,債主可以申請當時人破產,然後把他的產業拿去變賣,賣完了不夠還債的話,餘下部份就要保證人代還。如果是有抵押的物品在債主手中,就可以直接拿來填債。
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除非在房子找到買家以前能夠還清款項,不然,那個業權就會歸到買家手上,不會回到欠債人的名下喔。

所以,做保證人,除非那是自己的親人,否則,我是覺得不要做會比較好…畢竟欠債人跑路了,債項要自己掏銀包,還清了也不會有得益…搞不好還會入獄。

這是我小時後爺爺跟我說的,事隔多年,不清楚自己會否記錯,請知道的人指正一下。
謝謝各位的回答.
我只是好奇啦. 有些人感覺好激動歐, 不過說的話都是為大家好. 謝謝
我沒有去做別人的保證人啦.... 單純好奇啦
我相信我應該也不夠格去做保證人吧, 我什麼都沒有....
kidd9876 wrote:
保證人如果用保證人代...(恕刪)


請問,那是在銀行賣出以前能以優先權”買下”嗎?
那這樣…我媽豈不是虧很大…
保人有分2種,
保證人:法院需要先追討債權人債務並發文,無效後才讓保證人負責債務問題.
連帶保證人: 法院可直接一起追討債權人和連帶保人,(通常是看那個沒跑掉或有錢)

我記得是如此,不知道有沒有錯誤

lPleiades S. wrote:
請問,那是在銀行賣出以前能以優先權”買下”嗎?
那這樣…我媽豈不是虧很大…


不是這樣講的.... 銀行借人家五百萬, 就是要人家還五百萬(先不管
利息的部份).房子扺押是為了讓借的人還這筆錢, 還不出來就把房子
賣掉拿來還, 還不夠就找當初的保人要. 當然如果保人願意還銀行
五百萬, 那銀行當然樂得把扺押品讓給你.....

問題來了, 假如銀行把房子變賣值三百萬, 不足的兩百萬找保人
要. 如果要取得扺押房屋的所有權, 那就要把五百萬都還給銀行
才行, 之後才來自己處理這個房子看能賣多少錢. 有差也頂多是
銀行處份掉還是自己賣掉這之間的價差而已.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延伸發問....

銀行對此借貸的保人有什麼與借款人不同的資格核定嗎?
雙保人呢? 或店保?
是接近此借貸金額嗎?
以前卡債剛開始時~~
都會有銀行的人打去跟債務人的申請書上的"聯絡人"
說~~他"保證人"一欄上面有寫你的資料你要負責..............

阿母告訴我 在好在親的人 都不要做對方保人 可以的話包含他也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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