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owan wrote:毆民案 員警道歉稱資...(恕刪) diowan大大您好 :就"比例原則" 四字足以涵蓋 .闖紅燈違規沒錯 . 但警察需要如此打違規民眾嗎 ?請不要說如果 . 看來違規民眾並沒有危害到其他人 . 警方並不需要如此像追捕殺人犯似的 .
diowan wrote:攔停不止時,員警應該要如何處理!...(恕刪) 昔日寒山問拾得曰:世間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惡我、騙我、如何處治乎?拾得云: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jiuanwenbaobai wrote:就"比例原則" 四字足以涵蓋 ....(恕刪) 領固定薪水就做固定事.....時間到了就下班...這樣才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