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令制度到底是在保護誰?

wanlife wrote:
我主張判刑確定的BOT給老共就是這個原因...(恕刪)


這個意見不錯,既然沒有人願意動手,那就來個死刑外包吧!

有人敢承包嗎?
mao527 wrote:
台灣的法令制度到底是在保護誰?...(恕刪)


1.加入人權團體協會的人
2.加害人
3.有錢人
法律永遠都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因為在民主體制之下
所謂的自由以及責任就會從獨裁者手中下放到所有市民中
而了解基本的法律我認為是所有市民的責任

簡單幾個字...

『懂法律的人』

1515151515~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也確實納悶了好久..上網找了一下
http://www.iafi.org.tw/web/sele2-216.htm

一審嘉義地院和二審台南高分院,都依檢察官求刑,判他死刑。

台南高分院第二次更審時,合議庭雖認定他犯罪後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彌補自己絲毫過錯,還故佈疑陣、企圖瞞天過海,甚至一再飾詞辯解,內心沒有不安、也沒有悔悟之意,卻以一句「原審檢察官雖具體求處死刑,但本院認本件尚無對被告與世隔絕之必要,檢察官求刑尚嫌過重」,未說明具體理由,就撤銷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然後由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請問法律達人 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的條件有哪些呢?
還是..看法官心情?



有部電影叫做"非法制裁"~~
凱文貝肯演的

要是誰敢動我的家人
我保證
我會殺光那些人
哪怕是過程當中我可能會死
或是被抓到後我會被判死刑
因為我有信念
所以勇者無懼
yunsui wrote:
這個意見不錯,既然沒...(恕刪)


國外有獎金獵人
台灣不知道有沒有
非法制裁~~讚
yuuuko wrote:
有部電影叫做"非法制...(恕刪)

對不起...
那片雖然拍的不錯
不過我認為男主角根本就是智障
他家人除了長子外我認為都可以算是他害死的
法院應該要
開放死刑,徒刑責讓制度

當法院宣判有罪時,
家屬有權選擇交付監獄執行或由被害人或家屬來執行

不限人數及方法,但限時間(由犯案手法界定)

讓加害人有機會"懺悔"自己幹的事是有多蠢
這樣應該能嚇阻犯罪

別再說這種方法原始或沒人權
都經過法院審理也由家屬選擇
多先進啊
我應該能當法務部長
嘿,嘿,嘿
不是保護壞人嗎
一堆法官的判決就看的出
一堆人權團體不是也是保護加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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