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猜不透你阿 wrote:
第三點
債務還沒清償完畢時
房子是可以移轉的
只是抵押權還存在
就算房子移轉登記給A
銀行在姊姊還不出錢時
還是有權利把房子拍賣掉
拿拍賣掉的錢來還債
如果拍賣掉的錢還不夠還債時
因為當初借錢的人是姊姊
所以不夠的錢還是那位姊姊要還
總歸一句話
當初向銀行借錢的時候
是以姊姊的名義去借的
所以銀行也會找姊姊要錢
因此欠錢的是姊姊這點不會變
至於房子只是用來做擔保
確保以後還不出錢時還可以賣房子來還債
至於房子是誰的銀行根本不用管
只要銀行的抵押權還在
他就可以在還不出錢時拍賣房子
這樣清楚了吧...(恕刪)
前面都對
第三點開始就錯了...
房貸未清償塗銷
銀行是不會同意移轉的
就算被移轉人同意原銀行貸款額度繼續貸款
也要經過銀行審核程序啊(依新貸款人條件,但A君不是信用破產了嗎?)
所以姊姊移轉回A君時
100%是已經塗銷的狀態
也就是說貸款已經還畢
這不是很弔詭嗎?
所以我上面會說姊姊說詞有問題
要不然就是隱藏了一大段故事沒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