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需繳交驗孕報告,員工遭資方剝削,這樣合理嗎?

所以到了面試地點要領驗孕棒
然後測量完畢要將驗孕棒放在主考官面前
啥鳥東西
不是正式員工....而是派遣人力的契約員工.......這種工作本來就是依表現來續約的....這也是公司要節省人力而把部份工作外包的後遺症........有問題嗎....讓派遣公司去處理.....照合約走或留

正式員工才有「員工遭資方剝削」.......派遣人力就沒有這種問題....照合約走....上2天班不適任就請派遣公司把你調走.......有問題請找派遣公司處理


不適任跟是否因懷孕而調你走......是很模糊的灰色地帶......
RozenMaiden wrote:
本案例出自國立台灣美...(恕刪)


依照你的說法,記者這裡又有新聞了
正義的記者你該出現了
我將希望看到你寫出正義的文章
---跟我認真,你就輸了---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樣工作,值得拿命去換---
RozenMaiden wrote:
本案例出自國立台灣美術館

派遣員工遭資方鑽法律漏洞,排除勞基法各項規定。三個月簽一次勞動契約足足簽了五年。
薪水低到兩萬出頭,沒有國定假日、特休假、婚喪病假。還必須配合公司夜間加班,
或是特定日加班,也無加班費可領。
派遣求職者被要求繳「驗孕報告」,懷孕者拒絕雇用。
各位會有什麼感想呢?

...(恕刪)


請問樓主派遣員工與國美館何干?

如要申訴請檢具相關事證向勞工局陳情申訴,

你上網如為知悉違反何法律,

綠色字違反勞基法,

藍色自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我白癡 有點看不懂

為何要交 驗孕報告??


那男性的話要交什麼??

莖圍嗎??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英明的保護勞工的單位呢?

跑去那邊了

選舉又到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沒有什麼感想

你不要做就好了

沒人強迫你去做這個工作
不爽不要做,失業率那麼高,讓個位置給別人也好,很多人比你更需要那每個月的兩萬多塊勒~
台灣真是可憐,被剝削了還幸災樂禍。
如果今天是你家人,你感受如何?這本來就是不合理,或許電視上那些人找錯對象,但問題是真得找錯還是向有關單位提出質疑但卻不被理會,只好上電是鬧大一點。
他們也沒錯,一定要鬧到上電視,有關單位才會重視,但可惜是一堆人都冷漠以對,看來台灣島民真的是被奴役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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