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爭議性議題討論不會有結果的..

最可憐的是狗..因為他在痛苦中..慢慢的死亡了..
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恕刪....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典型的只會出一張嘴咩...(恕刪)

都是大學就教管理學害的......
讓大家在學生時代就學會.....







出一張嘴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是的..
都很偏激..
不信你看..
我等等就被罵了..
大痣1977 wrote:
其實我想說雖然狗主的...(恕刪)


上次...

南部

有位民眾看到動物受困

就打 119 求援

結果...

119 比較晚來

救護車就被砸了
如果真的愛狗
當場就可以打破救狗了
加上找警察的並非車主
警察當然會有所考量

還有狗是屬於物
如果今天是人
警察一定馬上行動
也許很愛狗的人士聽不太小下
但現行狗在法律上的地位的確屬於物


PS:為什麼當事人不打破?
毀損罪而已
真要賠也賠不多
難道愛心小於那些錢?
所以發言人真的是很重要的工作
讓一些不適合的人出來放炮
變成一種反宣傳
原本以為怪罪警察是偉大有愛心的莫妮卡個人行為,

看了新聞發現愛狗人士對警察都有偏見, 這些人連是非曲直都不會分嗎?

不懂為什麼一定要把問題怪罪到警察身上,

虛偽, 噁心的一群人
台灣人很奇怪的,

當時要真有人或警察真的破窗救狗,
我想這新聞的發展會變成"要不要賠贘車窗的費用",

可憐的警察就會私下和解,賠錢了事。
如果是民眾,對簿公堂都有可能。

而這時,愛狗人士(跟愛狗的人略有不同定義^^)通常不會出現,
因為狗狗沒事....就不干我的事....
今天這個新聞...真的可以確定這位所謂的愛狗人士,是只會出一張嘴的嘴炮王

因為,不救狗...理由已經很明確...警察因法律所以愛莫能助...

但要救那隻狗,只要用硬物把一邊窗戶打破即可...但會有賠錢的風險...

這種簡單的事...如果那人真的叫愛狗人士,他去做,應該也很容易吧...

講來講去...還不都是,講大家都會很講...要做時...就會先考慮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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