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康 wrote:雖然法在乎情理,但他們已經都是違法的.我不鼓勵犯法的行為,所以我不買. 我對發傳單的或是賣玉蘭花的一定都會買也會拿.違法?...哪一種法?賣是犯法的行為?...還是買?在目前這個國家,講法,是滿好笑的一件事.收過罰單沒?...深夜有沒有過紅燈左右轉?喝飲料有沒有一時懶惰放在人家機車上花圃邊?垃圾有沒有分類?他們這樣賺辛苦錢真的很辛苦
walfman wrote:我對發傳單的或是賣玉蘭花的一定都會買也會拿.在目前這個國家,講法,是滿好笑的一件事.收過罰單沒?...深夜有沒有過紅燈左右轉?喝飲料有沒有一時懶惰放在人家機車上花圃邊?垃圾有沒有分類?他們這樣賺辛苦錢真的很辛苦 這應該會造成公共危險吧?至於你說的那些會嗎?除了紅燈左右轉外?不能把賺的是辛苦錢拿來當藉口吧,除了那些貪官,誰認為自己賺的不是辛苦錢?
thomasc wrote:不能把賺的是辛苦錢拿來當藉口吧,除了那些貪官,誰認為自己賺的不是辛苦錢? 呵呵...說不定.他們也認為貪得很辛苦...也是辛苦錢...要辛辛苦苦的贏得選舉...要辛辛苦苦的佔到油缺...好了..再說要移去警告區了.
其實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問題每次在路口等紅燈時常會看到許多發傳單的人這些人除了少數是學生外多半是中年失業或殘障人士很多人因為公司惡性倒閉或工傷而失業在路口發傳單雖然危險但是薪資高一疊好像500元如果不這麼做 它們要如何養家活口拿它們的傳單常會被唸拿些垃圾回來不拿又覺得它們很可憐我覺得這要怪政府沒有保障失業勞工大家每年只會搞選舉 打選戰(到2020年前 台灣還有16場選舉)忘了社會上的民間疾苦以及日益擴大的貧富差距
我不想助長這種行為,所以我不會買。賣東西為什麼一定要在紅綠燈前的車陣當中呢?如果他們發現路口賣花很好賺的話,也許以後大家等紅綠燈可以順便買份早餐了。我不想浪費紙張,所以我也不會接傳單。如果大家都這樣做,那就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浪費。
還有種路旁 拿廣告 旗桿上次問好像 是 1hr =100左右我到認為 如果可以打工也不錯反正只是站在那 可以可以背單字 又看看書只是要站很久應該很累傳單 有 500嗎? 以前發過 建築公司的 DM , 好像 一張不到 1 元得挨家挨戶發 800張才有 500元 ,不過這是 20年前國中打工或許現在是 一張 一元了 ..
andy2000a wrote:傳單 有 500嗎? 以前發過 建築公司的 DM , 好像 一張不到 1 元得挨家挨戶發 800張才有 500元 ,不過這是 20年前國中打工或許現在是 一張 一元了 .. 其實現在也沒有那麼高,還是不到一圓~以前挨家挨戶的發傳單是以張數算的~發的快~錢就多但是現在好像有些是用時數計算真的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