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9 wrote:
是沒錯啊但是就出問題...(恕刪)


不怪你啦....只是真的無奈丫..
ppt18360 wrote:


看看您適用那一個...(恕刪)



適用那個二十日.....如果這樣算的話是..8/12日..差個二天...

要是打兩份工的人要怎麼辦?
他們也有重複加保的問題嗎?
你一定是離職前...有嗆(濫公司OR早晚會倒之類的)或是太囂張.....過來人

如果是我一定說....我患絕症剩下不到10天可以活。


老闆絕對馬上讓你走
不會唱歌的黃鶯,會被人遺棄山谷 考不上台醫的廢物該去哪裡
TATAMAMA wrote:
要是打兩份工的人要怎...(恕刪)


這我也想過..因為之前想兼差..
但有考慮到這個問題..念頭就打消了
因為公司不准兼差...
可是不准的前題下...公司要讓員工能好好生存丫..


阿昆霖阿 wrote:
你一定是離職前......(恕刪)


這真的會讓老東家無言中...
我之前有遇過一樣的問題
結果是跟新公司商量,晚一個禮拜到職

以和為貴,去商量看看
lamu wrote:
我之前有遇過一樣的問...(恕刪)


這樣丫...最終還是這樣嗎?
我在想..可不可以請事假
然後就去報到
如果老東家很硬,那就請新東家多給你幾天時間辦手續。
如果你真是個人才,新東家會等你的。

ps:
到職日與離職日重複了<==標題這邊應該用"重疊"比較適合吧。
除非先離職
再找工作
不然一定會遇到這樣子情形

以個人換頭路經驗
態度誠懇的跟新公司說明
請求給予一段時間辦理舊公司交接
這種才是正確的職場責任
而舊公司的話
也老實告知
希望能在符合公司規定下
提供協助

相信一般公司都能體諒

你應該沒那麼重要到
一定得即刻上班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e871151 wrote:
這樣丫...最終還是...(恕刪)

勸妳別這樣搞
如果被查到會很麻煩
而且很多地方都要有離職證明
因為重復保勞保會出問題
如果妳想讓妳新公司開除你
妳就這樣玩吧
大公司新人報到都是有梯次的
延一梯 沒什麼了不起的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如果你的新東家和舊東家屬於同一業種的話
最好是按規定辦理, 否則拿不到離職證明也很忙煩
而且有時新公司會和曾任職公司打聽.....尤其又是同一業種的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