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空旅人~ wrote:可是我覺得救貓狗這種...(恕刪) 國外有專職處裡動物的公職人員的樣子不是找消防隊去...這就是台灣的差別啦...===========================以後看來可以找消防隊來幫忙灑農田的水了高壓往天空噴比較快啦...haha
烈燄赤子 wrote:水淹3米消防隊拒抽水...(恕刪) 現在的社會就是如此,不只是消防隊,每個當老闆的也都是如此,(名言:交代你就是"信用"你,不能說不是你的工作就不去做,不會就去問到會.............)
烈燄赤子 wrote:這兩個議員真是太不講理了!不過也沒什麼好奇怪的~這就是台灣!...(恕刪) 首先要說聲消防隊員辛苦了~~ 另外這二位議員中的一位恰巧是跟小弟家裡非常非常熟的....因為家裡有長輩幹過副議長...小弟一定會幫赤子大大跟他好好說明一下這各觀念....
瀨戶天籟 wrote:這個真的很誇張因為地下室淹水的地方是屬於私人住宅並不是公家機關消防隊當然有權拒抽又不是火車站或體育館之類的應該找建商才對赤大委屈你們消防隊員了...(恕刪) 而且公家機關淹水好像也不是找消防隊,應該是地方政府的工務單位要處理,就像颱風天鋸路倒的樹其實是工務單位要負責的,結果往往變成消防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