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都不會話 wrote:
我倒是認為關於金曲獎的文可以合併一下!

到第二頁而已就出現九篇...


對阿

我可以一次就抱怨完
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yesterday is history;today is a gift;tomorrow。
幻天擎 wrote:
話說一年前的文都在挖
...(恕刪)

我沒發現是一年前的文耶~
命一條 wrote:
對阿

我可以一次就抱怨完...(恕刪)

這篇是在吵架!

不好玩~

閃人囉!
握りしめた手 開けば そこに力が宿る さあ始めよう 新しい世界が呼んでいる!!
神4843 wrote:
我有罵到你嗎...(恕刪)


嗯......導火線引燃了
我不嘴砲,只會喇豬屎

樓主~試著接納他吧......放寬心,網路又不能揍人
借文去哪裡

記得附記出處

還有把PO地方貼出來

不然我有權保樓法律追訴權
chiang: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幻天擎 wrote:
還有把PO地方貼出來

不然我有權保樓法律追訴權

第二頁就出絕招~!!

幻天擎 wrote:
借文去哪裡

記得附記出處

還有把PO地方貼出來

不然我有權保樓法律追訴權


什麼是"保樓"法律追訴權呀@@...
不思服 wrote:
什麼是"保樓"法律追訴權呀

應該是商業大樓的使用規範~!!

最近網路一堆人老是喜歡嗆要告人,還有啥保留法律追溯權的
O小華 wrote:
應該是商業大樓的使用規範~!!
看來是建築糾紛引起的嘴炮…
我是外行人,還是閃遠點好了!
✙ 神聖羅馬帝國費迪南一世:Fiat justicia et pereat mundus ✙ 縱使世界毀滅,也要讓正義實現 ✙
幻天擎 wrote:
不然我有權保樓法律追訴權...(恕刪)

請問你要保樓還是要保留啊?
我剛吃飽而已看不懂
大家看得好認真

XD

那我要更正一下 是保留
chiang: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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