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2437 wrote:少來。該網友沒在第一時間為自己辯護,表示他在想暱稱的時候根本不是這樣考量。(恕刪) 少來,第一時間你怎麼判斷,阿你很多不想辯護的時後,是不是就代表默認,重點是你到底是依那條,如何主觀延申中出以及他想匿稱的念頭,判定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