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愛誰呢 wrote:廢話太多 不會啊,我覺得樓主用字超精簡有力,二秒鐘看完~啊~對不起,我只看標題而已…標題不就把事情寫完了嗎?我該愛誰呢 wrote:妓者因該沒那個耐心看完 嗯嗯…我也只看四分之一,就累了~
一本道 wrote:先去把主題修改一下...(恕刪) 不如改成這樣:標題:【記者快來,頭條在這啦】我和女友去賣場購物 有人用推車撞我女友腳後跟 我質問她後反而被她男友打 打完就跑 我本來要追出去 賣場保安竟然抓住我不讓我追 還看著對方離開 本來說有監視器 結果竟然什麼都沒錄到 這樣賣場有責任嗎 我當天有去驗傷 後來也有去作筆錄 ...........(對不起,因為我真的看不完,所以…沒辦法繼續幫你編這個【標題】了~)
這種人先揍了再說就算有監視器拍又怎麼樣.對方先口出穢言外加先動手打人就算你出手也算是正當防衛.賣場立場只想不讓你們在這邊造成購物民眾的不便還有怕被新聞煤體給報導出來才一直擋住你.我覺得可以告賣場處理不當任意讓對方先行離開.只是要告的贏這賣場恐怕相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