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型的圖文相信大家都看過~如果我是法務部長~酒駕 二十下 至人於重傷或死亡者.....鞭到死!詐騙 二十下 金額大於一萬以上或導致 養老金 醫病錢 個人儲蓄 同學零用錢泡湯者......鞭到死!強姦犯 三十下 導致精神與心理影響鉅大 薄膜破裂者.....宮刑後鞭到死!地痞 流氓 黑道 ~~~ 盜採砂石 工程圍標 逼良為娼 販毒 ......我認為直接鞭到死!開車在後面白光頭燈開很大的那種駕駛~~~~~~鞭五下~分五年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