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監視器畫面吧
不然實際由警察開的單很難申訴
尊爵小黑 wrote:
不高興你可以拒簽看誰...(恕刪)


拒簽的話它們會寄這張罰單給你

另外你申訴它們的單子到監理所後還是會寄回開單單位

由它們的長官來決定是否撤銷

所以它們是球員兼裁判

你很難玩的贏...
chang578 wrote:
片面之詞不足以相信...(恕刪)


說的好!!!

就是因為考慮這點

所以才要求在罰單上詳細敘述闖紅燈的狀況

因為我認為既然警察堅信自己的判決無誤

應該不介意做更詳細的敘述

只是...我錯了 他不願意

sherhu wrote:
如果我花時間跟精神申訴成功了,獎品是不用繳罰單,但損失薪水差不多等於罰單金額。
...(恕刪)


我想你想講的是這個吧

我覺得這是各大企業老闆與政府的"共犯結構"

大家上班時間都一樣,而你卻要請無薪假去辦理,

我忘了哪一國,他們的公務員是六點上班,一般民間是十點,
所以你可以先去處理這些事再回來上班,很合理。
台灣的老闆才不理你咧。

sherhu wrote:
當場反駁時,警員說他們是依所看到的違規事實開單,有意見就去申訴。


你可以等他開完單

拒簽
再怎麼嘴砲也不是員工,再怎麼衝流量分紅也不是股東
尊爵小黑 wrote:
不高興你可以拒簽看誰...(恕刪)


拒簽與否,不會影響這張罰單..

這種叫做"逕行舉發"...簽不簽你都得花時間去申訴....

他開完單就算你不簽,當著他的面把罰單丟掉,過幾個月你會在收到一張"逾期未繳"

這種事我年輕時候幹過,"逾期未繳"..600==>1200..得不嘗失阿...

像你這種狀況,只能當作自己在路上被搶了..這樣你會快樂一點點....

台北的交通警察,主要業務就是開罰單

什麼車禍、撞死人、交通打結都比不上開罰單重要

所以台北的汽機車駕駛要認清,你就是政府的提款機
sherhu wrote:
我與同事於交通繁忙之T型路口以機車進行兩段左轉

直接紅燈左轉與2段式左轉,機車所停的位置是不一樣的,而且有點距離。


sherhu wrote:
到開單警局要求申訴,被要求到監理所申訴

本來就要去監理站,還有,罰單也不是警察局繳喔

sherhu wrote:
但監理所於PM 5:00就下班。

這點可以要求公家機關比照服務業改排班制,假日照常上班便民

sherhu wrote:
若要申訴就必須向公司請事假,然後被扣薪水+全勤。

如果我花時間跟精神申訴成功了,獎品是不用繳罰單,但損失薪水差不多等於罰單金額。

若申訴失敗,罰單+損失的薪水差不多等於要付兩張罰單的錢

那.....你到底要不要申訴????

sherhu wrote:
一想到我繳稅請一堆可惡的傢伙來找我自己麻煩,還要付錢給他們當績效獎金,就一肚子火。

那.....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還有一更可怕
說高速公路可以容許10公里
不過遊覽車事故時
就說限速110開120明顯超速有過失
airjim wrote:
還有一更可怕
說高速公路可以容許10公里
不過遊覽車事故時
就說限速110開120明顯超速有過失


是小型車才限速110km/h吧

大型車是10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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