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責心任肯做事的人不會有更好的薪水和福利,
打混摸魚的反而過得爽,
頂多就差半個月的年終考績,
所以囉,
大大小小的事情最後都落到乖乖做事的人身上,
有些原本努力做事的人長久下來心灰意冷也不願再多做事了,
所以說在公家機關工作真的是在考驗人性。
制度如此,
加上絕大多數的機關首長幾乎都只想當好人,
對於打混摸魚的行為都不聞不問,
要不然就只是打個乙等考績,
結果就是擺爛的人越來越多。
有個已故的前法務部長在任內要求對約聘人員和技工、工友實施3個月1次的評核,
對於長期表現不佳又不改進的就不續約,
這在公家機關真的是難得一見的作為,
可惜並非每個單位都如此。
請別再以加發薪水等話題來引起論戰,
公家機關要的不是這些,
公家機關要的是如何把不做事的人趕出去,
如何讓更多人努力做事而不會覺得心灰意冷。
當然可以,不過請他們的CEO將國家負債變成正值的時候
那是人家公司有賺錢的時候耶
如果國家也有賺錢的時候,當然我也贊成,不過目前請公務人員同胞共體時艱
人家在放無薪假的時候,公務人員有嗎?當人家被公司以不能配合加班為由開除的時候,公務員有嗎?
公務員不是都在上班時,上網回回MSN,種種菜,再不然就是去逛百貨公司(當然也是有認真的啦,小弟我沒以偏概全喔,所以特別說出來)
不然就請公務人員實施檢舉制度,要是發現身邊有摸魚的同事,一經查證屬實,對方下個月的薪水歸檢舉人所有,並將米蟲開除,不論對方職務比你大或比你小
例如,行政院長救災不力,被身邊隨從檢舉,一經查證屬實,院長下個月薪水歸隨從的,並將之開除
不過身為公務人員的同胞們,你們敢玩這麼大嗎?不敢就請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