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龍特戰隊 wrote:從以前到現在...每...(恕刪) 發起一人一信灌爆ncc吧!!NCC-意見信箱剛剛已經行動了,我的案號是:6QT116Q116內容大概:請問NCC對於電視台被非法地方系統台廣告託播蓋台的處理?請問一下,這是合法的嗎?這些粗製濫造的廣告,不僅影響了我們收視戶的權益甚至有次收看DISCOVERY時還被託播廣告佔了部分節目時間,當時我打去系統台客服問,他們居然回應說這是合法的?說政府允許他們在『不影響收視』下給予『一定比例』的地方託播廣告.....那請問一下,那些有付錢給衛星電視台的廣告業者,他們被蓋台影響到的權益又該如何?如果照這個邏輯,那乾脆這些廣告商直接向系統業者下廣告就好啦~因為透過衛星電視下的廣告,還得擔心被蓋台問題,不如直接向系統業者下廣告?這是否是劣幣逐良幣?
greg6143 wrote:發起一人一信灌爆nc...(恕刪) ncc的回覆:敬啟者:茲復 台端11月11日電子郵件有關「有線電視蓋台廣告問題」案,本會說明如下:按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5條第1項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準此,有線電視公司插播自行招攬的廣告均須事先取得頻道商的授權與協議,並依雙方契約約定插播廣告時段與時間長度。有線電視公司如未取得頻道商「廣告開口」的書面協議,自不得自行以蓋台方式插播廣告。據悉,部份頻道已提供每小時1-2分鐘之「廣告開口」(通常為每小時之第59分鐘至第60分鐘,依雙方合約各有不同)予有線電視公司插播自行招攬的地方廣告。惟有線電視公司依授權取得「廣告開口」,於插播廣告時,應注意維持頻道節目完整性,不得覆蓋節目侵害收視戶付費收視之權益。復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規定「……;違反節目管理、廣告管理、費用及權利保護各章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之。……」是以,本案因事涉民眾權利保護,屬地方政府權責。爾後您可檢附具體事證向您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查詢或請求協助處理。感謝您撥冗反映有線電視相關問題,並祝吉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可是....有的頻道幾乎每小時超過這個上限吧~唉!!還有法令上的規定........復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規定「……;違反節目管理、廣告管理、費用及權利保護各章規定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之。……」是以,本案因事涉民眾權利保護,屬地方政府權責。爾後您可檢附具體事證向您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查詢或請求協助處理。意思就是,這歸地方管轄,ncc不管.......這些系統業者多半就是地方民意代表或縣市長(或有股份),就像跟流氓老大去說你家小弟打我,你要怎麼處罰自家小弟.....不是要自己的命?ncc果然是太極高手啊!難道他們不知道地方系統業者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