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每小時扣500元 勞工局:違法

原來10幾天休假+遲到還可以領到18k

還好意思 還跟議員陳情....

這年頭 老闆員工都難當阿~
我同事每天都晚到4-10分鐘,不知道他看到會有何感想~~

我同事:我是來交朋友的啦~~~
NYPD SWAT wrote:
如果新聞沒看錯,那位...(恕刪)

走路歸走路薪資不能亂扣會被吃官司,勞基法有規定
反向操作→如果老闆有每月全勤獎金5000元加給在薪資中,相信要遲到者不會和錢過不去!
扣薪比例固然有點離譜

但是那位員工的基本工作態度也好不到那裡去

我覺得要自己要先站得住腳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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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會遲到<<<我相信一定會有人這麼問

我也相信每個人都會有遲到的時候

但是......〞頻率〞?

如果一個月1~2次每次在半小時之內我覺得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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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對這位員工來說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PS.我是準時上下班領微薄薪水的員工,不是老闆

小弟我們公司比較好
遲到一分鐘扣5元
被扣的的錢會轉進福利金裡
不過
我工作6年
從沒被扣一毛錢

工作態度的問題!
chen_2116 wrote:
這是標準的壓榨勞工,...(恕刪)


不是要幫這位老闆說話,而是最基本的準時上班有那麼困難嗎?

會讓老闆一肚子火,也是因為那員工出勤狀況太差吧。

準時到利用空閒時間作自己事情我還沒話說,老闆也不好舉證。

一張三十天的出勤表可以有一堆遲到,天皇老子來也說不過去阿。

很多公司能容許一個月內遲到一到兩次,或者真的有緊急狀況,打給老闆或人事報備。

這是很基本的阿?
你要不要去PTT八卦版 看一下人家這麼回這一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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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選民服務這下糗大了,北市府委外的一名已離職員工找上市議員陳情,認為上班遲到1小時竟然要扣薪水2000元,炮轟市府包庇不合理,找來雇主對質,沒想到,雇主拿出員工出勤記錄,都是滿江紅,遲到曠職一大堆,雇主越講越氣最後拍桌怒罵,這樣的員工還敢喊冤,也讓現場的市議員很尷尬。

雇主情緒激動,一連罵了前離職員工快1分鐘,而雇主發飆,坐在一旁的議員竟然悶不吭聲沒有制止,因為議員也自知理虧,這起勞資糾紛,是因為這名戴口罩的員工,不滿上班遲到1小時,被老闆扣500元,另外2000塊的全勤獎金也飛了,讓他一個月3萬3的薪水最後只剩1萬八,向議員喊冤,委屈訴說遭資方打壓。


但公司拿出這名已離職員工去年11月的出勤記錄,一個月遲到7天,請假超過6天,出勤不正常,而且每個月幾乎都是如此,公司員工大嘆這樣的工作態度飯碗真的很難保的住,也就是如此,原本是要替小市民申冤,炮轟市府包庇委外廠商,還找來勞工局官員,陣仗都擺好了,但當議員看到雇主準備的資料,綠色民代臉都綠了,為了打圓場,議員也只能安撫陳情民眾,快速轉移焦點,呼籲勞資和諧,趕快帶著陳情人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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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的才是對的?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請一天家最多你也只能扣一天薪水,不能扣超過一天的薪資,一個月30日薪資去除30日來算一天薪資多少,這就是勞工局說違法的地方
如果當事者請25日的假,不就要拿錢來放人嗎?
chen_2116 wrote:
請一天家最多你也只能...(恕刪)


一般公司請超過五天,要上簽呈阿。

簽的過你就請,我沒意見。

請假到25天還想領三萬三全薪,會不會羨煞很多失業的人?

態度問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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